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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强东分手”案被告 写博与讲课像两个人

2015年04月22日08:21  来源:北京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刘强东分手”案被告 写博与讲课像两个人

  “我以前也曾经想过上头条,但万万没想到是为了这样的事情。”天津商业大学讲师王伟语气里充满着自嘲和不解。今年1月,他在微博上发布了多条有关刘强东与“奶茶妹妹”章泽天分手,还支付了3000万元分手费的消息,并称二人分手原因是章泽天的父亲章丽厚与落马的南京市委书记有关。4月初,章丽厚在南京起诉王伟,并索赔200万元,几天后,北京朝阳法院也证实,已受理刘强东和京东商城起诉王伟,索赔800万元一案。

  王伟传播的消息,是捏造谣言还是对公众人物的正常评论?普通公民品评公众人物时候的界限在哪里?记者采访的多位法律专家表示,希望双方律师能够运用各自对法律的理解和诉讼技巧,创造出一个精彩的判例。

  微博上和现实里

  他是两个人

  生于1979年的王伟比刘强东只小6岁。王伟说,事情出来之后,他的学生们纷纷来慰问他,对他可能要赔1000万的事情表现了巨大的担忧。

  在名为“王博士的精神家园”的微博上,记者没有找到起诉书中提及的那几条微博。王伟说,在接到对方律师函之后,本着“息事宁人、大事化小”的心态,他已经将那些微博全部删掉了。不过他坚持认为,这无非是一个正常的评论而已。“人人都在谈,人人都在转发,我能不被大环境影响吗?对这么八卦的事情,难道老百姓还不能评论评论?”

  据他本人讲,微博上的他和现实里的他,几乎是两个人。“我是老师,课堂上循规蹈矩,不可能说一些过分的话。但是在微博上我比较自由。”这次事情之前,发了3万多微博的他共有15000左右的粉丝,短短几天,粉丝数涨了五六千,达到了21000多——这倒是个意外之喜。

  索赔1000万元!作为京东一方的代理人,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俊武向记者表示,如此高的索赔额度,是为了要表明原告的立场——为的是要让侵权者付出更大的代价,希望法院能够借此案形成对侵权者严惩的标杆。

  争议焦点1

  名人有没有隐私?

  王伟觉得,作为名人,个人隐私权必然要“让渡一部分”。而且,在网络上发言的人的公共影响力大小,造成了影响能有多大程度,更需要仔细研究。“我说一句话,和央视主持人说一句话,影响力肯定不一样。不能因为普通人对公众人物品评了几句,公众人物就利用强势地位‘杀鸡给猴看’,这样不够厚道。”

  周俊武律师则明确对记者说,首先,章泽天的父亲章丽厚从来都不是公众人物,他的个人权利没有任何可供让渡的,其次,刘强东和章泽天是不是公众人物,还需要法院最终确定。“我们现有的法律里,没有关于‘公众人物’的准确定位。”他表示,在其他一些国家,公众人物被分作自愿型和非自愿型两种,主观上愿意通过媒体曝光来提升知名度、获得利益的属于前者,因为某个突发事件而突然成名的,一般属于后者。比如地震中的救人英雄、抢险时突然被媒体关注的消防员,个人权利并不应因为突然成名而“让渡”。他认为,刘强东和奶茶妹妹章泽天并不是娱乐明星,也不需要通过媒体曝光来获得多大的利益。

  不过双方都同意,公众人物个人权利让渡到什么程度,还需要法庭来认定。

  争议焦点2

  是评价还是捏造?

  周俊武律师认为,被告一方其实是在造谣、捏造事实,“他凭空说二人分手是因为章家和南京落马书记有关,还弄出个3000万分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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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晓、陈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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