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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强东分手”案被告 写博与讲课像两个人【2】

2015年04月22日08:21  来源:北京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刘强东分手”案被告 写博与讲课像两个人

  王伟对此的看法是,他当时所说的那些话,要么源自于微博上的其他网友,要么来自于某些论坛,并非他本人创造出来的。但是至于来自于哪些网友,王伟博士表示,这些要到法庭上才能说。“我没有主观恶意,更没有牟取什么个人利益,没有任何经济利益可言。”

  但是在记者看到的一些网页截图上,一些网络媒体转引该事件时,使用的多是来自于“王博士的精神家园”的微博号,而且在截图中并无转发的迹象,更像是以客观叙述的方式发布消息。周俊武律师说,现在他们手上的证据显示,王伟是在以“直接叙述”的方式发布的这些内容,这就可以认为他是直接捏造事实者。“就算退一步讲,有人向我泼了一盆脏水,我当然要追究。但我还用追究脏水里的第一口吐沫是谁吐的吗?很多媒体都转引自他,正因为他发出的这个微博才导致了轩然大波,我们当然要追究他。”

  周俊武说,如果是根据客观事实的正常“评价”,就算言辞有些刻薄,被评价的人往往也要容忍。但要是为了吸引眼球、吸“粉”、想要一鸣惊人,捏造并不存在的事实,那就不可取了。

  传播者“添油加醋”

  好心人制造谣言

  去年5月,曾有媒体人在微博上说 “某电商大佬前几个月离婚,分手费3000万”。从这个“某电商大佬”,到指向刘强东,再到敷衍出刘强东与“落马南京书记”的间接关系,在业内人士看来,这倒正符合一次“网上不实信息”的传播轨迹。

  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曾经无数次地对网络上的不实信息开炮。该微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警方对谣言源头的追溯,总是能发现很多共性之处。

  “编造者不一定完全是恶意,但是所造成的后果是非常不好的。最典型的我们叫‘猜测型’,比如有人在地铁里看见一个人倒地,他就会联想,‘这个人是被人喷了迷药抢劫的?’他可能将自己的这个疑问发布到微博或朋友圈里,成了‘某人可能在地铁里被人喷迷药抢劫’。第二步,转发的人为了获得更多关注,可能就会略去‘疑问式’,成了‘有人在地铁里被人喷迷药,身上东西都丢了’。也有的编造者,我们称为‘移花接木型’,是把一个别处看到的什么案子,比如新闻网站上常说的‘据外媒报道’,转成了自己的叙述,好像是在他身边发生的事件一样。任何一个事件,发生在天边和发生在身边,传播出来的效果是完全不同的。”

  他说,传播者们主要是“添油加醋”。在信息的开头添一句“我朋友说”、“某某小区发生……”在转发过程中给人留下了“亲历者”的印象。在信息的结尾,往往会增加“请所有母亲转发、请乘地铁的人注意”等等之类,分别根据信息指向的群体作出调整。

  这位负责人说,在他们接触的不实信息传播者当中,30岁上下、在网上非常活跃、热心、衷心希望对社会能有所影响的人占了很大比例。但是这些人往往只转谣言,不会去转辟谣消息。

  北京市嘉维律师事务所毕文胜律师站在第三方立场上对此评论说,从案件性质上讲,关键之处确实在于“评论还是造谣”。毕文胜说,现在这个案子已经诉到法院,希望法院能在审判的过程中,给类似的事件作出一个评判标准,让法院来判定,究竟哪些评论是公众在行使监督公众人物的合法权利,哪些是越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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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晓、陈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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