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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毒面膜销售泛滥 社交圈已成重灾区

2015年05月05日11:16  来源:通信信息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微商毒面膜销售泛滥 社交圈已成重灾区

  近日,《北方新报》一则“90后网络红人卖毒面膜自称年收入七位数”的报道甚嚣尘上,也揭开了微信销售面膜乱象的疮疤。在国内微商发展步入深水区的当下,朋友圈逐渐沦为三无产品、传销的“法外之地”。如何引导“微商”有序生长,实现微商信息真实化、商业模式规范化、产品质量合格化,成为摆在社会和有关部门面前的重要考题。

  “毒面膜”叩响诚信警钟

  事件的主人公——周梦晗,22岁,河南商丘人,曾赴奥地利留学,回国后通过炒作手段将自己包装成“女神”,吸引粉丝在朋友圈购买其推荐的“三无面膜”。通过出售面膜、发展下线,她的“事业”不断壮大,据其称“现在(卖面膜)的成绩离8位数不远了”。

  实际上,从去年11月起,陆续就有买家在网络上晒出面部发红、长痘甚至长毛的照片,称使用了其售卖的面膜后皮肤被毁,被医院诊断为过敏性皮炎和激素依赖性皮炎。加之此前央视曝光称,一些微商出售的面膜多出自黑作坊,原料低劣且添加激素,有的甚至激素含量超标6000倍,此事件一经报道便迅速在网间发酵,爱美女性皆谈“膜”色变。网络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有关“网红卖毒面膜”的话题已有2万(人次)讨论,1445.7万次阅读。难敌众人声讨的周梦晗就此销声匿迹。

  面膜本身属于持续性购买产品,由于其成本与售价相差巨大,一度成为微商眼中的“香饽饽”,用“疯狂的面膜”来形容微商面膜业的野蛮生长一点不为过。据统计,有八成以上网友表示朋友圈内存在出售面膜的信息。清新脱俗的美女推荐、“起死回生”的神奇功效、代理火热的营销手段背后,面膜劣质掺假、层层代理炒高价格、售后难保障等问题也曝光于人前,“毒面膜”令微商时代的信任危机不断加深。

  微商“游戏规则”亟待落地

  随着电子商务深入千家万户,人们的购物模式、思想观念正发生改变。在朋友圈大行其道的今天,微商以其零门槛、投入小、风险低等优势悄然攻占电商市场。这一新兴的销售渠道模式成就了一大批了青年才俊的创业梦想同时,也不知不觉中也成为假货的“天堂”。山寨手机、仿冒奢侈品、假药、假化妆品等产品充斥微商市场,轻则使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重则对消费者身心造成严重损害。

  为何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重重约束之下,从事微商者依然能够不顾底线,频频售假?

  一是极低的违法成本,助长了微商们知假售假的嚣张气焰。一旦经营者以次充好、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所售产品名不副实,即使消费者对其进行举报,微商平台也只能对其账号予以查封、注销而不能做出实质处罚,经营者再注册一个新账号就能“卷土重来”。

  二是“熟人营销”中消费者话语权“被剥夺”。对于很多网友来说,推销产品的“微商”本来就是微信朋友圈里所谓的朋友,即便发现产品存在问题,通常碍于情面不愿深究,而这种沉默也给了很多“微商”肆无忌惮“杀熟”牟利的空间。

  三是尚未形成完整的交易监管体系,增加维权阻力。微信交易一般是一对一私下进行,没有第三方交易平台担保,也没有交易记录,工商部门难以取证,也缺乏对卖家的资质认证、信息登记等,这一系列的问题必然导致微信购物出现纠纷时,维权将成难题。另一方面,相关配套法规仍不完善,监管部门在很多时候也往往有心无力,鞭长莫及。

  此外,业内人士还指出,微商存在信用体系低、产品信任度缺乏、售后服务不完善、支付方式不安全等诸多问题,熟人信用一旦被透支,整个商业模式就会崩溃。然而,整治微商顽疾,不能因噎废食,既需要相关部门的重拳出击,也需要平台提供者的技术支持。当下,如何加强市场准入规则,如何方便对微商的线下管理,如何完善惩罚措施都值得去思考。

  与法同行微商才能行稳致远

  政府监管尽快到位是净化微商环境的根本前提。寄望于市场的自我调整以及经营者的自我约束往往难见成效,一纸规范微商作为的法律条文才是真正的“市场净化剂”。对于“微商”这种新的产业形态需要有新的监管思路。监管人员应与时俱进,主动甄别市场新问题,立足实际,积极更新和升级自己的监管手段和监管策略。只有让“监”站在“管”的前面,微时代的商业环境才能向正确轨道行进。

  监管之外,还要敦促微商涉及的微信、微博等平台加强对微商的把控,进一步细化管理规则,提高微商准入门槛,执行严格的审核机制。微商作为基于移动社交而产生的一种信任经济,宜疏不宜堵。只有增加消费透明度,让微商以往隐秘的交易环节真正暴露在阳光之下,建立于移动社交圈之上买卖行为才能实现良性发展。例如对出售商品的微信号进行登记备案,从购买、物流、评价、维权等方面设立交易机制等,都是不错的尝试。

  “互联网+”时代,也是自由经济的时代,通过微商创业获取利益固然值得肯定,但必须清楚认识到,朋友圈内以买卖为中心的交易本质仍属于商业行为,从经营者的角度来说,维护商业信誉,保证产品质量必不可少,“以德经商”为本才是长久之道。而对于消费者,在泥沙俱下、真假难辨的微商营销中树立防范意极为重要,切忌贪小便宜、盲目购买、过度消费。不能面对朋友圈内的“宰熟”行为忍气吞声,更不能受利益驱使主动成为不良微商中的一员。

(责编:陈健、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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