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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大众创新创业

2015年04月16日10:51  来源:科技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大众创新创业

2015年,众创空间成为开年热门词。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支持发展众创空间的政策措施。3月2日,科技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众创空间建设。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大力发展众创空间,让“草根创新”蔚然成风、遍地开花。3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提出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众创空间一经提出,就得到了各方面的高度关注,主流媒体高频次报道,市场热烈响应,如业界盛传万科原副总裁毛大庆离职后选择将众创空间作为创业方向。各地也在积极谋划推动众创空间建设,浙江等省市已着手研究制定推动众创空间发展的政策措施。众创空间是什么,建什么、如何建,成为现阶段亟须研究破解的问题。

一、对众创空间的几点初步认识

目前,对众创空间尚无统一、明确的定义。清华大学相关学者2014年提出与之相似的GIS(群体创新空间)理论,将GIS定义为以松散群体参与创新活动为特征,提供从想法到实现所需的材料、设备和设施并具备社交功能的物理空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将众创空间表述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科技部提出众创空间“四化”(即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三结合”(即创新与创业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孵化与投资结合)、“四空间”(即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资源共享空间)的特征。

参考学界的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的表述,我们理解众创空间有别于传统的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服务机构,以及培训辅导、投融资等专业化机构,是顺应网络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利用互联网思维大范围整合创新创业服务资源,对现有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的完善和提升,是传统的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的“升级版”,其核心特征是开放、交流和共享,是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互联网+”战略的集中体现。从字面含义分析,“众创空间”包含了服务主体、内容、载体等三方面要素,即:

“众”是主体:面向一切创新创业团队、个人提供服务,推动创新创业由精英走向大众,促进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共同参与、互帮互助,通过各类主体、资源的“聚合”产生“聚变”效应。

“创”是内容:为一切创新创业活动提供服务支撑,既服务创业,也服务创新,努力形成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引领创新的良性互动,推动创新创业协同发展。

“空间”是载体:既包括工作场所、经营场地等物理空间,也包括基于互联网的资源对接平台、学习交流平台、协同工作平台、网络社区等虚拟空间。虚拟空间是物理空间的延伸,某种意义上比物理空间更为重要。

二、众创空间应着力打造“五种能力”

既积极打造场地、设施、设备等方面的“硬实力”,也着力增强组织、协调、服务、辐射带动等方面的“软实力”,不断提升众创空间服务创新创业活动的综合实力。

一是创业承载能力。创业承载能力是指承接创新创业团队、个人,在场地、设施、设备等方面为团队、个人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供硬件支撑的能力,是众创空间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创新创业活动既需要市场、政策、服务等外部软环境支持,也离不开工作空间、经营场地、共用仪器设备等硬件支撑。众创空间具备一定的创业承载能力,就更有条件为创新创业活动提供支撑,就能更好的实现“筑巢引凤”。打造创业承载能力,需注重盘活存量资源,合理布局场地、设施、设备,不断适应创新创业团队、个人对硬件服务的需求。

二是支撑服务能力。支撑服务能力既包括物业、商务等方面的基础服务能力,也包括代办工商注册,代理财务记账、纳税申报、知识产权申请等方面的辅助服务能力,是众创空间应积极拓展的能力。创新创业团队、个人的需求具有个性化、多样性、差异化的特点,但普遍对基础服务、辅助服务需求迫切。众创空间具备一定的支撑服务能力,就能够切实解决创新创业团队、个人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心无旁骛的投入创新创业工作。打造支撑服务能力,需深入了解创新创业团队、个人的需求,在基础服务、辅助服务等方面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实现支撑服务全覆盖、无死角。

三是活动组织能力。活动组织能力是指面向创新创业团队、个人组织开展各类内部交流活动,搭建交流平台,引导团队、个人广泛开展交流与合作的能力,是众创空间应着力提升的能力。创新创业是一个艰苦的过程,也是一段孤独求索的历程,更需要群体的支持,众创空间具有一定的活动组织能力,就能够将一群年龄相仿、目标相近、志向相同的创新创业者凝聚在一起,营造起相互切磋、相互启发、相互鼓励的“社区式”创新创业氛围。打造活动组织能力,需具有较强的感召力和凝聚力,善于运用新媒体等平台,引导创新创业团队、个人紧密合作、协同创新。

四是资源整合能力。资源整合能力是指跨区域、地域,广泛组织调动培训辅导、投融资等外部创新创业服务资源,为创新创业团队、个人提供全要素整合服务的能力,是众创空间应具备的核心能力。创新创业活动离不开外部服务资源的支撑,在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的今天,资源已突破地域限制,呈现出鲜明的流动性特征。众创空间具备一定的资源整合能力,就能够在更大范围组织调配资源,为创新创业团队、个人“加油增力”。打造资源整合能力,需牢固树立“不为所有,但为所用”的理念,善于运用互联网等思维,加强创新创业服务资源的整合配置。

五是辐射带动能力。辐射带动能力是指在推动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和培育创新文化等方面对周边区域的示范带动能力,是众创空间应着力增强的能力。目前,随着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和普及,创新创业的门槛不断降低,众创空间作为创新创业的摇篮,正在成为新兴企业、技术、产业、商业模式和创新文化的发源地和辐射源。打造辐射带动能力,需准确把握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大力引进原创技术、原创模式,加强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融合互动,积极培育极客、创客等创新文化,在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文化创新方面始终先人一步、快人一拍。

三、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推进众创空间发展

目前,众创空间在全国已形成“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趋势。以北京的创客空间、深圳的柴火创客空间、上海的新车间、杭州的洋葱胶囊以及创新工场、车库咖啡等为代表的一批新型创业服务机构蓬勃发展,正在引领全国创新创业新一轮的浪潮,创新创业已进入“黄金时代”。下一步,发展众创空间既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政府层面也应积极作为。

一是把众创空间作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众创空间是盘活全社会创新创业服务资源,加强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途径,是激发亿万群众创造活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和新兴优势产业,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的重要选择。应将众创空间作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区域科技创新工作同步部署、协同推进,充分发挥政府在战略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方面的作用,为众创空间的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加强对众创空间的分类引导。以社会力量为主构建市场化的众创空间。对传统的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引导其运用互联网思维,优化和完善运营机制和业务模式,实现转型升级,打造“孵化器2.0”。对培训辅导、创业投资等专业化机构,行业领军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天使投资人、成功企业家等,支持其盘活现有闲置厂房、设备等资源,或与传统的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合作,参与众创空间建设。积极创造条件,为社会资金投资众创空间建设提供便利。

三是营造众创空间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支持众创空间开展信息咨询、创业交流、培训辅导、投融资对接等服务,对入驻众创空间创业企业的房租、宽带接入、公共软件、开发工具等费用适当进行补贴。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为创新型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推行集中办公区登记制度,针对众创空间集中办公等特点,简化住所登记手续,为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在中关村创业大街等创业服务机构相对密集的区域推进众创空间集聚区建设,形成集聚效应和规模优势。支持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培养专业创业辅导师、创新创业人才,挖掘优秀的创业项目及团队。加强对众创空间的统计监测,及时掌握行业发展情况,做好对行业发展的指导。广泛开展媒体宣传,展示推介众创空间典型模式、创新创业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广泛传播创业文化,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责编:胡晓、陈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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