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兴亮认为,自媒体广告本质上是一种展示方式,靠点击来盈利,更适用于品牌广告而非效果广告。现在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发展迅速、处于起步阶段,缺乏行业标准,也不成体系。自媒体广告更多面向个体,相对约束也较少。
法规缺失监管空白
“自媒体广告发展呈现出快速性、自主性、选择性、移动性、精准性、交互性、多媒体性等特点。”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王军说。
王军认为,形形色色的自媒体广告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广告欺诈行为,在广告宣传中对商品的性能、价格等故意虚构、歪曲、隐瞒事实,采取断章取义、偷换概念的方法,诱使消费者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损害自身利益。
“自媒体广告的欺诈行为具有隐蔽性、灵活性等特点,监管起来难度大,受害者维权也困难。”王军说。
“从目前情况来看,自媒体广告监管可以说是空白,相关法律规定也不容易找到。”刘兴亮说,“规范自媒体广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黄渊普认为,自媒体平台自身能起到监管作用。“这需要一套完整的机制,在出现问题之后,能够及时处罚和纠正。关于这一点,一些大的自媒体平台做得还是不错的,只要有人投诉,比如欺诈、侵权,很快就能得到处理。有那么几次举报,基本上就会封账号了”。
记者了解到,不久前,微信封杀公众账号集赞行为,发现4次集赞行为将被永久封号。这也是自今年4月封杀“商家诱导分享行为”以来,微信再一次对商家“诱导分享”采取行动。对于此次封杀点赞营销的原因,微信方面表示,部分商家无视平台规则和用户体验,屡次利用朋友圈“集赞”,甚至出现预付邮费欺诈、骚扰用户现象。
对于自媒体广告出现的种种问题,王军认为,应实行政府管理、广告行业自律、消费者社会监督的三管齐下的监管体制。按照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广告代理制、广告审查制。自媒体要加强职业素养,自觉抵制不良广告的侵蚀;消费者要提高广告素养和网络素养,识别并抵制欺诈广告对自身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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