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iTunes反垄断案原告资格受质疑:购买产品不属本案范围
【TechWeb报道】12月6日消息,本周开庭的苹果公司iTunes反垄断案今日出现戏剧性一幕,原告可能根本没有在涉案时间内购买过涉案产品。本案两名原告的资格受到了质疑。
本周二,加州奥克兰联邦法院开庭审理10年前的一起诉讼案。当时,iTunes用户梅兰妮·威尔逊和玛丽安娜·罗森代表消费者向苹果提起集体诉讼,称苹果将iPod与iTunes音乐商店捆绑销售,这一做法非法限制了用户的选择权。
但苹果律师今日却通知法庭,原告律师可能犯了一个致命错误:因为其客户在涉案时间内根本不拥有该案所涉及的iPod与iTunes。
苹果律师核实发现,罗森真正拥有的那部iPod是在2009年7月购买,而非他在法庭说的在2008年购买,与其证词相违背。
苹果律师还称,另一名原告威尔逊的iPod也存在问题,或者是安装了一些不当的软件。
原告律师则表示,两名原告将回去寻找其他收据,以证明他们是符合条件的用户和原告。不管怎样,本案都应该继续下去,毕竟还有约800万用户受此影响。
“我担心本案失去原告,”法官伊冯·罗杰斯表示,“这是个问题。”(周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