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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银行等行业成“霸王条款”重灾区【2】

叶健 陆文军 王存福 商意盈

2014年08月18日08:22    来源:经济参考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电信银行等行业成“霸王条款”重灾区

  霸王条款并非新话题,但是,有些霸王条款就是能长期存在。记者查阅资料发现,2003年中消协就提出电信业一些霸王条款,例如因工程施工网络建设临时服务中断不承担责任等。但是,类似条款如今仍普遍存在于电信业合约中。2012年初,银监会就明文规定“七不准”,例如不允许以贷转存、借贷搭售、以贷收费等。但是在操作中,相关行为仍屡禁不绝。

  是什么原因导致霸王条款野火烧不尽呢?

  监管机构未能有效监督是原因之一。张远忠告诉记者,监管机构本应起到监管作用,但有时反而会偏袒被监管机构。

  再就是,有些行业的市场化程度不足和专业性过高,也导致霸王条款长期寄生其中。王军旗认为,尽管近年银行业、电信业的政策逐步放开,但国有企业仍是绝对主导者,所以不可避免地处于相对强势的地位。“这种交易地位的不平等,也容易导致霸王条款”。

  付亮表示,相对于其他行业而言,电信和银行业的计费体系非常复杂,服务方式更为多样化,这造成了该行业不容易被外界理解。同时,有一些过时条款没有及时修改,也被用户认定为霸王条款。而且,电信业和银行业在面对质疑时,“不解释”的姿态更让用户不满。

  此外,面对霸王条款时,消费者的维权途径也非常狭窄。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吴冬律师认为,目前消费者维权的主要方式,就是向消保委及政府监管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向消保委及政府监管部门投诉,处理周期较长,对个案的帮助程度相对有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则维权成本更高。

  亟待“组合拳”保民生

  对于霸王条款,专家建议,必须要从法律、监管、维权等多方面着手,让霸王条款的受益者得不偿失。同时,还要引入竞争机制,让消费者面对霸王条款时,还有用脚投票的权利。

  赵皎黎告诉记者,缺乏法律层面的定性,霸王条款就会呈现“春风吹又生”的局面。对于服务业来说,政府应该推动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毕竟消费者是弱势群体,法律理应多保护弱者。

  业内人士认为,为何十多年前都被指出的霸王条款,如今仍能招摇过市,就是相关禁令级别不够。若上升到法律层面,则有望斩草除根。

  王军旗建议,进一步推进立法,畅通维权渠道,建立减免诉讼费、支持败诉方承担律师费、支持惩罚性赔偿等有利于消费者的机制,从而鼓励消费者维权。

  业内人士表示,霸王条款的收益和成本也是极其不对等,这种怪相应打破。根据工商总局信息,截至今年3月底,工商系统共约谈银行、电信企业7400多次,发出行政建议书1万多份,责令整改通知书4500多份,立案查处1200多件,但收缴罚没款只有2200多万元。与银行、电信行业从霸王条款带来的收益相比,这点罚没款显然没有震慑效应。

  此外,应破除一些行业的垄断行为,让霸王条款在竞争中自生自灭。相关专家认为,需要引入充分的市场竞争,从而让垄断企业丢掉依靠垄断地位占领市场的依赖思想,回归到以服务争取客户的市场本质。只有充分的竞争,给消费者更多的选择权,才能从根本上清除滋生“霸王条款”的土壤。

  近期,奔驰、奥迪等品牌的豪车都在调价。以奥迪A 6L为例,此次调整后,该车型的“零整比”将从411%降至291%。业内人士指出,这与发改委的反垄断调查密不可分。由此可见,霸王条款也并非不败金身,关键还应敢于亮剑。

  短评:不知还需多久才能和“霸王条款”彻底说“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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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曾亮、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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