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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跨境买卖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增六成【2】

2014年06月28日10:17    来源:华夏时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第三方支付跨境买卖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增六成

  助力“国际化”

  早在今年1月,华泰证券研究所发布的一篇报告就曾指出,尚处行业发展初期的跨境支付势必将成为未来支付企业争夺的“蓝海市场”。

  报告称,“第三方支付公司从国内业务转向跨国业务是支付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对具有国际资源的支付公司来说,是实现业务升级或二次突破的契机。”

  但对于人民币跨境支付来说,有这样几个问题很实在:海外商户有多大的意愿持有人民币?海外开立人民币账户的渠道是否便利?海外人民币市场是否能提供充足流动性来对冲外汇风险?另外,2009年开始试点,2011年才推至全国的跨境人民币业务,其市场规模并不大。

  央行近日发布的《2013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显示,2013 年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4.6 万亿元,同比增长 57%,其中货物贸易结算额为3.0万亿元。

  虽然报告中称,与境内发生人民币跨境收付的境外企业所在国家和地区达到222个。但在实际业务中,对人民币结算认可的主要集中于港澳台地区。

  可以说,支付机构的跨境业务一定程度地推动了人民币国际化,而反过来,跨境业务能走多远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

  记者采访发现,由于外汇管理的严格,许多人并不了解第三方支付的跨境支付渠道,甚至对支付机构是否具备外汇业务资质存疑。

  一些外汇管理机构相关人士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可能存在的问题也表示担忧。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高级经济师王大贤就曾撰文称,跨境支付目前尚无监管细则出台,处于无章可循的尴尬境地。

  更有意见认为,跨境网络交易资金划转难以获取真实交易性质、交易对手方等资料,资金流动监测更加困难。

  对此,外管局要求货物贸易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等值1万美元,留学教育、航空机票和酒店项下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等值5万美元。

  同时,要求支付机构需按月向所在地外汇分局书面上报客户跨境外汇互联网支付金额、笔数、交易性质、国别等总量报告,并对每月累计交易额超过等值20万美元的客户交易情况上报累计高额支付报告。

  上述支付宝人士表示,在与合作银行进行外币汇兑业务时,银行方面也会依据相关的限额要求对业务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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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沈光倩、吴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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