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程峰在一家国内知名婚恋网站上认识了南宁女孩小秋,随后以男女朋友相处,并于当年年底登记结婚,2012年3月离婚,这就是他的第二段婚姻。程峰在庭审中向法官坦承,实际上夫妻二人并没有真正共同生活过,自己与小秋从结婚到离婚,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不超过两个星期。
事实上,在与第二任妻子小秋结婚之前,程峰还于2006年通过另外一个婚恋网站认识了小燕,双方确立恋爱关系后,程峰多次以开拓事业的名义向小燕开口借钱,小燕给程峰的事业陆续投入资金。程峰与小燕一直保持不清不楚的关系,尽管中间程峰结婚离婚,但他们始终没有断绝往来。程峰入狱后,小燕不愿向警方透露她给程峰投资的具体数额。
小秀是程峰于2009年在婚恋网站上认识的另一个“女朋友”,她同样与程峰有经济往来,程峰在南京投资买房的事情也对她说过,还给她看过所谓的房子的照片。
警方告诉小梅,近几年程峰交往的女孩除了她之外,还包括小燕、小秀、第二任妻子小秋,全部都是婚恋网站上认识的,从时间上看他是同时交往。
法官提醒:交友需谨慎巨大经济往来更需谨慎
北塘法院经审理发现,程峰通过网络认识被害人小梅,并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小梅及其母亲邀请程峰到无锡见面,程峰骗取了小梅及其母亲的信任,与小梅建立恋爱关系。随后,他虚构出在南京建房的事实,于2011年1月至11月,先后5次骗取小梅合计98万元。
法院认定,程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公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案发后程峰仅归还了1万元,给受害人造成巨大损失,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其继续退赔赃款97万元。
法官提醒,网上交友需谨慎,尤其是异地网友提出大笔资金借款时,一定要仔细甄别,慎重考虑,以免上当受骗后悔不及。(文中人名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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