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在安装“新毒霸”软件时,会弹出一个小窗,诱导用户卸载360杀毒软件。记者昨日获悉,海淀法院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判决“新毒霸”向“360”赔偿10万元,并在原、被告两家公司网站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360杀毒软件由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新毒霸杀毒软件则为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所有。原告诉称,自2012年11月起,用户在安装360杀毒软件后再安装新毒霸软件,会弹出提示框,通过文字、链接、图片等内容,表明新毒霸软件具有可兼容性、360杀毒软件长期存在诱导用户卸载等恶意行为,以此引导用户卸载360杀毒软件。虽然该提示框也设置有“保留360杀毒”选项,但字体颜色较暗。这实际是诱导用户卸载360杀毒软件,诋毁360产品,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对此,金山公司辩称,涉案弹窗提示框中内容均属实,但不存在不正当竞争。
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新毒霸杀毒软件在安装时弹出提示框,即使框中内容属实,也超出了向用户客观、适当提示的范围,存在诱导用户卸载360杀毒软件的主观倾向,违反了商业道德,已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海淀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