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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打假年报发布 联合多方围剿线下制售假源头【3】

温婧
2018年01月11日07:08 |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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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阿里联合多方围剿线下制售假源头

  追责

  诉讼制售假者 让其感到“痛”

  除了对疑似售假者店铺进行关店处理外,阿里巴巴也在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据记者获悉,自2017年1月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启动“追杀三千里”项目以来,阿里已就12起售假案件中的卖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截至目前,12起案件均已获正式立案。

  这些案件以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案由起诉,要求卖家赔偿商誉损失,并在媒体上公开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因无先例,多地法院在立案时都很谨慎,有的被诉卖家也很意外。

  早在2017年1月9日,淘宝就以“违背平台不得售假约定、侵犯平台商誉”为由,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起诉一家曾出售假冒施华洛世奇手表的网店店主,并向对方索赔140万元人民币。

  该案作为国内首例电商平台起诉售假卖家案例,拉开了阿里以民事诉讼手段打击售假行为的序幕。此后,阿里巴巴又接连在上海、宁波、义乌等地法院发起诉讼,并向新成立不久的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

  2017年3月8日,淘宝以“违背不得售假约定、侵犯平台商誉”为由,将卖假冒玛氏皇家猫粮的姚某告上法庭,索赔267万元并要求其公开道歉。7月20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姚某在淘宝出售假货,不仅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还降低了消费者对淘宝的信赖和社会公众对淘宝的良好评价,判决姚某赔偿淘宝损失及合理支出12万元。获赔后,阿里设立消费者保护专项基金,用于支持消费者起诉售假者进行维权。

  目前,仅“淘宝诉姚某卖假猫粮案”判决生效,该案也因此被称为“淘宝打假第一案”。近日,该案还作为“国内首起网购平台打假案”,被评选为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

  作为中国第一个用民事诉讼手段打击售假行为的电商平台,阿里巴巴首席平台治理官郑俊芳在1月10日《打假年报》发布会现场公开表示,2018年阿里还将对更多售假卖家展开追责,目的就是让售假者“痛”。除起诉售假卖家外,阿里也将继续联合权利人、正品卖家、消费者对售假行为合围打击,并呼吁各方力量进行社会共治,以司法实践促进互联网治理。

  这也是继去年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向全社会喊出“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的呼吁后,阿里面对制假售假违法成本低的现状表露的又一决心。但从2017年阿里巴巴发布的一组打假数据来看,通过司法机关处罚制售假行为人的情况并不容乐观。

  数据显示,2016年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运用大数据加人工复检方式,总共排查出4495条销售额远超起刑点(5万元)的制售假线索;执法机关接收1184条;公安机关能够依据现行法规进行刑事打击的为469例;截至目前,通过公开信息能够确认已经有刑事判决结果的仅33例,比例不足1%。阿里巴巴抽取33份制假售假案件的判决书,发现已判决案例涉及47人,其中判缓期执行的有37人,比例高达79%。

  治理

  假货源头未除 跨国境跨平台流窜

  “多地执法机关的实地打击案件印证,假货源头并未根除,且集中在全国多地的区域性、行业性、领域性假货带上。分工越来越细,反侦察和隐蔽能力不断加强。”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知识产权支队副支队长陈竞凯在参加《打假年报》发布会时表示,各地制售假团伙为攫取利益、逃避打击,跨国跨境平台流窜现象日益严重。

  因阿里电商平台打击假货手段和态度变多变狠,一些制售假分子开始向朋友圈、微商等多种社交平台及其他电商平台转移。另一些制售假分子甚至会搭建海外网站,通过Facebook等社交平台引流售假。

  近日,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新媒体《警法研究cspl》刊登的一份《新时代法治经济之微商行业假货治理研究报告》就直陈行业痛点:微商兴起之初就产生售假现象,随着微商行业影响面的扩大和高额利润的驱使,加之微商缺乏必要的市场准入规则及相关部门的监管,用微信朋友圈关系而滋生的微商售假现象屡禁不绝,微商逐渐演变成为假货的“天堂”。

  该研究报告举例称:在2017年8月湖南娄底警方破获的特大制售有毒“假减肥药”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就曾利用微商分销系统,非法获利。案值上亿的百万粒假减肥药,每粒成本却不足一毛钱,利润率高达近9000%。

  研究报告分析,当前,微商的终端销售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企业基于微信公众号开设微商城的B2C模式;一种是个人基于朋友圈开店的C2C模式。根据《2016-2020年中国微商行业全景调研与发展战略研究报告》,美妆、针织、母婴、大健康、农特占据着微商主要市场份额,截至2016年底,微商从业者近3000万人,微商品牌销售额达到5000亿元。由此可见,微商已经成为中国移动电子商务领域的一部分。

  然而在微商快速发展的背后,有媒体注意到,一些公司或个人却借助微商衍生出制假、售假体系。令人担忧的是,微商售假及其衍生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目前已呈现出售假种类多,售假主体年轻化,售假传销性质明显,售假利润高、查处难度大。

  对于假货转移流通渠道,线下源头溯源难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协副会长朱征夫去年还提交了《关于对制假售假行为加大打击力度的提案》,建议加重对制假售假者的处罚。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也指出,治假涉及整个社会,不同的环节、地区、部门都应该共同发力、共同治理,否则治假工作难成气候。

  文/记者 温婧

(责编:沈光倩、杨虞波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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