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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宝 熟人模式下的高利贷乱象

小易
2016年06月20日07:37 |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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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借贷宝 熟人模式下的高利贷乱象

  “人脉变钱脉”,借贷宝“熟人借贷”模式最简洁的描述,裸条借贷、暴力催收,让这家平台再次站在了风口浪尖。北京商报日前报道了《变味儿的校园贷》后,又接到多位借款人投诉,在调查过程中北京商报记者发现,在激进的营销模式下,平台默认赚利差功能、熟人借贷演变为线上高利贷、咋舌的利息及逾期管理费以及人人催背后的暴力催收,让借款人、放款人都深受其害。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平台初衷主打的社交金融确实是创新,但如果风控不严、将风险推给借款人和放款人,那么平台就会逐渐沦为养育非法民间借贷“毒瘤”的土壤。

  变味儿的“熟人模式”

  借贷宝的激进营销模式自诞生以来一直备受质疑。据悉,借贷宝运营模式是“熟人借贷”模式,服务于熟人之间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即无论借款还是投资,都是在朋友之间,信用判断交给用户自己,而且平台本身不对借款担保。自去年8月以来,借贷宝砸下20亿元巨资启动营销推广活动,由于极具“诱惑性”的奖励条件让大量用户卖力做起了推广,这在前期确实为借贷宝积累了不少用户。

  据一位借贷宝营销者描述,“之前借贷宝的推广奖励分为两级,第一级为20元,第二级为10元。如果我们的一级客户群有1000人,就可以得到1000×20=2万元的收益。但我们要拿更大收益,让这1000人再去推广。如果他们每人能推广100人,我们就可以拿到二级用户,相当于1000×100×10=100万元的二级推广收益”。

  不过,在激进营销方式下,这种熟人借贷模式开始“变味”。一位借贷宝用户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很多时候借款并不是通过熟人借贷,而是在微信群或者QQ群里发布借款信息,想借多少钱、什么时候还、利率多高,这些条件谈好后在借贷宝上互相添加好友,而这些人其实互相根本就不认识。北京商报记者也在借贷宝App上发布了相应的借款项目,但是由于没有足够的好友,并没有人接单,所以就像不少急于用钱的借款人类似,通过搜索引擎寻找QQ群、微信群,寻找乐意给自己借款的放款人更加直接高效。如此一来,在借贷宝中的好友其实是“假熟人”。

  为非法民间借贷搭桥

  “假熟人”借贷关系让线下高利贷转移到线上,而借贷宝并不会对这些熟人进行审核,让这类高利贷在线上无限制蔓延。北京商报记者通过调查同时发现,在激进营销下,还滋生了众多靠利差挣钱的中介。这些中介通过借入低成本资金然后在平台上放贷,因为放贷的资金收不回来,导致被动逾期,加上平台高额的管理费,欠款越滚越大。据了解,目前有不少中介逾期金额高达百万元,但是平台与这些风险产生隔离。

  借贷宝App上的赚利差功能也吸引了众多资金中介入场。借贷宝官网宣传显示,赚利差功能是借贷宝独创。虽然借贷宝声称年利率不超过24%,但是一些放高利贷的人利用借贷宝平台,在私下和借款人商量好利率条件,然后加为借贷宝好友,在借款人挂单后,放款人接单,最终产生叠加利率。

  王一(化名)是一名资金中介,她向北京商报记者讲述道,“去年10月底,她通过网络认识了一个中介,这个中介介绍了一个放款人给她,告诉她注册了借贷宝以后可以向那个人借钱。当时借了5000元,通过线上挂单支付24%的年化利率,线下再返借款人利息,当时利息是10天500元,算下来,日息1%。之后王一通过借款再去放贷的方式赚利差。不过,之后这些放款人的利息更高,日息4%,有些甚至还要押金。最开始她也把借来的资金放出去了一部分,但由于借出去的资金还款不及时,资金链断裂。“当时我借了1万元,5天的利息为2000元,到了第5天,我需要还1万元给借款人,但我借出去的钱没有收回来,导致又得去借第二笔,这样恶性循环下来,加上利息和逾期管理费目前需要还147万元。”王一说道。

  据了解,借贷宝从逾期第一天,开始计收罚息和逾期管理费,以24%年化利率计收罚息,基础逾期管理费按照截至当日未偿还本金、利息与罚息之和×0.1%/天收取。除了基础逾期管理费外,借贷宝还在逾期第16天,一次性计收特别逾期管理费,收取方法是按照截至当日未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与基础逾期管理费之和×20%。在逾期第76天,特别逾期管理费的金额将调整至:截至当日未偿还本金、利息、罚息与基础逾期管理费之和×30%。针对这一高逾期率,借贷宝方面回应称,逾期管理费并非借贷宝一家独创,而是信用借款与生俱来的回收成本高的特点形成的国际国内通行惯例。

  北京商报记者也在多个群中看到,像王一这种中介很多,当时是为了放款给其余人赚利息钱,但后来拿的款利息太高,根本无法周转。加上高额利息和平台逾期管理费,雪球越滚越大。在分析人士看来,用户从事的是高利贷游戏,本身有一定的责任。但部分贷款平台为非法民间借贷打通了线上渠道,自然也脱不了关系。

  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表示,这些用户本身也有责任,他们实际上从事的是

(责编:沈光倩、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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