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热门应用成投资骗局“雷区” 揭黑色产业链【2】
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深圳这起案件由新西兰某集团控制的境内代理商负责境内拓展股票诈骗业务,代理商员工包括技术员、分析师(也称主播或指导老师)和业务员等。犯罪集团内一般多是上下级单线联系,均使用化名,相互间不掌握真实身份,并多以现金的形式支付酬劳,每个月对账本等重要资料进行销毁。
一名业务员开展业务时,往往冒充炒股投资者,在同一台电脑登录多个QQ账户,互相之间对分析师炒股水平大肆吹捧。而且通常将没有任何炒股经历的业务员包装成所谓炒股专家、国家级证券分析师,诱惑人们投资。资金大多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
今年刚满20周岁的犯罪嫌疑人徐某透露:“业务员必须要给自己设定一个明确的角色,姓名、家庭情况、住址,甚至用的车、表等都很讲究,以便赢得客户的信任。”徐某的身份是股票直播教室里的分析师,但事实上他本人大学没毕业,也没有炒股经历。
新技术私密性提升监管难度
投资者不可盲信高科技高回报
业内人士认为,互联网投资诈骗的高发,是新技术给资本市场带来的新问题。打击此类犯罪的最大难点在于线索的发现,尤其是微信、QQ、理财APP等移动互联网新型通讯手段,私密性更强,监管部门难以全面顾及。
“犯罪嫌疑人利用信息不对称,诈骗缺乏专业知识和警惕性的投资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岩表示,不法分子吸引投资者的手段,一是高额回报,二是欺诈或隐瞒事实。因此,投资者应擦亮双眼,不可盲信高科技、高回报。
一些法律界人士坦言,对于微信、QQ等相对“隐私”的领域,执法机关很难通过全网监控的方式介入。在防范、打击此类犯罪方面,制度调整的作用可能较为有限。上海法学会金融法分会副会长宋一欣建议,监管和执法机关应从事先、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入手:事先环节重宣传教育;事中环节可通过有奖举报的方式全民监督;在事后环节,查处过程中应适度区分参与者的责任,对于存在诈骗和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平台,应在有充分证据的前提下予以严厉惩处。
在深圳这起案件的侦办过程中,警方发现,诈骗分子用虚假信息注册账户后,绑定非实名银行卡转移赃款。他们主要通过在北京注册的两家业内较大第三方支付公司进行交易。这暴露了一些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对账户审核把关不严的漏洞。
“一些第三方支付平台安全标准较低,网络系统建设严重滞后,甚至不能协助公安机关查询资金流向和准确交易信息,了解商户和交易者身份。”办案民警表示。
刘俊海说,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应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形成合力,扫除监管盲区。对安全保障不达标的第三方支付公司要进行处罚。
与此同时,一些大型互联网平台在这类投资诈骗案件中扮演的角色也应引起注意。一些受害人受骗后在网站上发布曝光帖时,一些大型网络平台疑涉“有偿删帖”。一些门户网站甚至至今仍刊载关于“德丰国际”等的财经新闻,客观上还在为诈骗团伙背书。
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向兰金认为,各级消费者协会等机构应当及时发布投资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对网络上鼓吹的高收益理财、境外理财等保持警惕。(记者 程士华 孙飞 潘清 王晓洁 汪奥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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