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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相传销假货泛滥过度营销 微商圈须除三大“毒瘤”【2】

2016年04月21日07:33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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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变相传销假货泛滥过度营销 微商圈须除三大“毒瘤”

  朋友圈生意混乱

  违规生产、假冒伪劣,层层囤货、牟取暴利,透支人脉、坑骗亲友。种种乱象表明,微商已经偏离了商业发展的正常轨道,造成行业自身信誉的大面积崩塌。

  在微商的诸多乱象中,“暴力刷屏”为众人诟病。先是五花八门的“产品秀”,紧接着是各种订单总额、买家好评、明星加盟的截图,再间或“晒”高收入、吹嘘奢侈生活,最后辅以“打鸡血”式的煽动性文字——无底线造势、套路化宣传,带来了审美疲劳,加剧了受众反感。

  据业内人士披露,朋友圈里微商那些招揽眼球的“把戏”,很多是通过“刷单神器”之类的作弊软件捏造而来,目的是营造微店生意火爆的假象,引诱人购买或加盟,其真实成交率不到万分之一。这种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本质上是虚假宣传,已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

  比虚假营销更令人深恶痛绝的,则是微商市场的假货横行。今年春节过后,浙江安吉10名微商因售卖伪劣“减肥胶囊”被判处有期徒刑。中消协的调查报告显示,“微商”已经成为新的投诉热点。面对朋友圈日益成为“假货集散地”的质疑,微信表示,已封停了大约11200个涉嫌售假的微信账号。

  售后保障也成为微商用户的一大难题。微商无实名认证、信用担保,大多是暗箱私售,不仅风险系数大,维权也极为困难。连腾讯方面相关发言人都公开表示“微商就像逛街时遇到的地摊”,很难监管。

  电商界整顿“除草”

  从“财富神话”到“营销泡沫”,负面问题不断发酵,对微商的转型突围提出了严峻考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说:“微商的存在迎合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趋势,应该在总体上鼓励其发展,但必须科学合理地引导,给出一个规范发展的方向。宽容并不意味着放纵失察,如果微商有明显的传销、欺诈、售假、侵犯知识产权或者侵犯消费者的行为,应及时处罚,不能姑息。”

  目前,微商的规范化发展已得到了各界助力。商务部公布了《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中国互联网协会成立了微商工作组,微信官方发布了《关于整顿非法分销模式行为的公告》。由北京市工商局建立,将于今年6月末上线运行的“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一期)”,也将“微店”列入其监管范畴。

  杨东建议,微信平台加强对信息传输的把关,优化平台规则,建立一套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完整监管体系,“一旦发生纠纷或投诉,平台能够调出电子证据,防止造谣和诽谤。”

  中国电子商会微商专委会秘书长冯凌凛认为,行业规范将是2016年中国移动社交电商需要重点攻克的难题。“微传销”只是在微商野蛮生长时期的一个畸形变种,种种乱象之外,还有很多用心经营微店的优质商家在寻找正规化的方向,京东、苏宁等大型电商平台也在微商方面布局,共同推动行业的净化升级。(张 欣) 

  

 

(责编:毕磊、陈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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