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很“拼”,但不能很“多”
先是员工猝死,再是有员工跳楼自杀,后又有员工因发布言论后被调查,最终因违反员工手册被“辞退”,近日,新经济平台拼多多数次陷入舆论漩涡。如何看待奋斗拼搏与“狼性”加班、员工权利与企业发展,更是引发多方讨论。
根据不完全统计,三起事件发生后,拼多多已经数次对外发布回应。可惜的是,多次回应中,未见深刻反思是否存在让劳动者超时工作的制度安排,是否有背离奋斗精神的畸形价值观。
这并非个案。近年来,多家互联网公司在飞奔壮大的道路上,让畸形加班、“996”工作制从幕后走到台前,在行业内多次发出“大小周是硬核奋斗”“996是福报”等言论,并假借“奋斗”之名变得合理化。这是对奋斗本意的误读,也是对员工合法权益的侵害,更是部分企业为了逐利而压缩用人成本的“遮羞布”。
另一方面,“996.ICU”“福报”“内卷”“社畜”“打工人”等词汇的流行更反映出,员工个人在与平台对话、与现实赛跑时的无能为力,只能自嘲解围。
我们承认社会的快速发展,一部分是加班加出来的;但勤劳不应当是过劳,拼搏更非拼命。争议“996”不是不想奋斗、不要劳动,更不能用一句“你不996,自然有人替你996”来搪塞。
一些互联网平台该反思的,绝不是哪个员工发布了错误的言论,而应反思更深层次的问题:劳动者的个人权益究竟该如何保障?企业发展如何设计出更好的激励措施?
加班就是加班,不是文化,更不能和崇尚奋斗画上等号。即使是按照劳动法的最上限来计算,“996”也已经触碰了法律的红线。目前,上海市长宁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第一时间介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拼多多的用人合同、用工时间等劳动用工情况展开检查。期待此次的舆论关注,能让劳动法长出“牙齿”,依法对相关事件给予调查、给出公正结论。
资本不能搞“奋斗者”等同于“加班人”、不加班就是不思进取的“道德绑架”。随着互联网行业从野蛮生长逐渐转向注重发展品质,企业制度设计和激励措施,不仅要依法合规,更要文明高效,切实拿出能让劳动者心甘情愿和企业共同进退的各种保障制度,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
(本报记者周琳、王默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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