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IT

“数·智观察”个人信息保护系列之三

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觉醒 多方发力让信息不再“裸奔”

申佳平
2020年12月29日15:59 | 来源:人民网-IT频道
小字号

编者按:

在信息化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今年以来,有关部门“组合拳”频出,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加快行业乱象整治行动,为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不断筑牢保护屏障。23日起,人民网IT频道推出“数·智观察”个人信息保护系列,结合今年以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热点、要点,阐述我们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取得的进展和面临的挑战。

备受关注的“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在一审判决一个多月后,今日迎来二审。

去年,因不满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强制要求人脸识别方式入园,原告郭兵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以服务合同违约为由,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

无独有偶。前段时间,一位买房者为避免被售楼处通过人脸识别技术进行大数据“杀熟”,带着头盔前来看房。

伴随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加速应用,个人信息收集与处理无处不在。用户在享受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带来的便利同时,也开始反思技术与隐私的边界。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大众对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意识愈加强烈,无论是诉诸法律,抑或是“简单粗暴地”戴上头盔,本质上都体现全社会对个人信息的关注和自我保护意识的觉醒,企业试图“用隐私换便利”的做法已越来越行不通。

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愈加强烈

愿意为尊重个人信息保护的产品和服务额外付费;对侵犯个人信息的企业“用脚投票”;对APP要求的“权限”多留了一个心眼;打开浏览器的“禁止跟踪”功能;复印身份证时标注“仅限办理某业务时使用”……近年来,大众对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已经觉醒。

由全国135家网络安全行业协会和相关社会组织联合发起的2020年度全国网民网络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显示,网民对于侵犯个人信息的关注度高达80.94%,而有49.42%的网民认为自己的个人信息遭遇过侵害。

专家指出,对个人信息安全的高度关注和普遍担忧,体现出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价值释放之间的秩序与平衡仍待解。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以大众关注度较高的“人脸识别”举例称,人们的担忧主要基于多种现实因素:一是人脸识别的应用场景越来越多,如“刷脸”进小区、进学校等,但收集人脸信息的机构本身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导致信息安全难以保障;二是人脸作为生物信息,一般伴随终身、不可更改,隐私泄露造成的后果严重;三是相较于指纹、虹膜等个人敏感信息,人脸识别信息可能通过不易被查觉的摄像头被瞬间记录,难以被阻止。

北京高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源接受人民网记者专访时表示,近年来,有更多的人意识到,个人信息不仅包括联系方式,还包括一般身份信息、医疗健康信息、金融信息、行踪轨迹等。而这些数据在大数据时代可被用于数据训练、优化算法等,具有较高的利用价值。因此,着力解决好、平衡好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价值的释放效率,在大数据时代非常关键且紧迫。

多方发力积极回应民声

尽管公众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已明显提升,但目前个人在遭遇隐私侵权后,维权手段仍相对有限。面对一些“大厂”花样百出的侵权行径,用户往往只能陷入“用了想骂、骂完再用”的无奈。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2019年中国网民信息安全状况研究报告》显示,77.7%的被调查网民遭遇过信息安全事件,但在遭遇过信息泄露的网民中,高达47.5%的网民选择置之不理。

面对公众的关心、期待和呼声,为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让信息不再“裸奔”,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力度逐渐加大。

在立法层面,让个人信息保护有法可依,正在成为重要趋势。从表决通过《民法典》,到《数据安全法(草案)》《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陆续出台,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稳步推进。

在监管层面,2019年1月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的公告》,并成立“APP专项治理工作组”,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工作在全国范围内不断推进。

连续两年来,工信部纵深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针对老百姓反映比较强烈的APP侵害用户权益的四方面十类问题进行重点整治。截至24日,已对52万款APP进行了技术检测,责令1571款违规APP进行整改,公开通报了500款APP,对120款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APP进行直接下架处理。近期,工信部宣布原定于2020年12月结束的专项整治行动,在此前基础上再延长半年;并在全国APP个人信息保护监管会上,以电信终端产业协会(TAF)团标形式发布涉及图片、通信录、设备信息、人脸等信息收集使用规范的18项标准,进一步为相关工作提供依据和支撑。

伴随公民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认识更加充分,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服务型政府研究中心主任黄国彬表示,相信监管机构会以更加明确的目标和行动回应消费者诉求,及时地、全面地、高效地履行监管职责。期待更多社会主体共同参与,实现联动配合,更好地培育个人信息保护的土壤。

薛军则建议,要进一步强调个人信息保护的公益诉讼。“让更有能力的专业机构代表普通公民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将大大解决公民在个人信息维权上存在的时间精力不足、能力有限等现实问题。”

“针对目前存在的这些痛点,其根治之法在于立法机构、监管部门,以及运营商、公民个人多方共同发力。”黄国彬表示。

相关阅读:

系列之一:增强顶层设计 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步稳蹄疾

系列之二:政务APP责任重大 个人信息处理亟需增强“敬畏心”

(责编:申佳平、章斐然)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