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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旅游将有监管规定 从此不用担心“被套路”

陈薇薇
2019年11月26日09:08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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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在线旅游将有监管规定 从此不用担心“被套路”

邝白薇:如今,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旅游方式的变化,游客们在外出旅行时越来越多使用线上平台购买旅游产品。但不同于传统旅行社面对面的服务方式,线上购买旅游产品会存在一些问题,导致游客对在线旅游平台的服务不甚满意,各种投诉层出不穷。比如大数据杀熟、捆绑销售、诱导消费等等,一不小心就会“被套路”。

陈薇薇:最近,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发布了“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的通知”,这是首个针对在线旅游领域颁布的针对性条例,具体来说,包括了在线旅游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自建网站或通过其他网络服务提供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的经营者,也就是大家平常会在线上购买旅游产品的平台都在这个规定的监管范围内。

邝白薇:文化和旅游部在此时推出这个规定,可谓正当其时。长期以来,在线旅游领域都没有一个针对性的专门规定,涉及的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及旅游领域的《旅游法》和《旅行社管理条例》,虽然这些法律法规中也有一些涉及在线旅游领域的内容,但因为没有太多的针对性,行业仍存在灰色地带。

陈薇薇:所以,在线旅游行业内才会有一些投诉问题不断,一直也未得到有效解决。比如霸王条款、大数据杀熟、捆绑销售等问题都一直比较突出。前段时间,北京消费者协会发布《互联网消费捆绑搭售问题调查报告》也显示,互联网平台涉嫌捆绑搭售问题的超过十分之一,且全部集中在在线旅游平台的机票和火车票预订项目,可见这些问题还是比较突出的。

邝白薇:在《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42个条款中,许多问题也得到了有针对性的阐述。值得注意的是,暂行规定还特别提出杜绝不合理低价游,即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为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提供交易机会。而其中还有一个“先行赔付”的条款,对于游客来说也有了切实保障,旅游者通过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订立旅游合同发生纠纷的,或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人身财产损害的,暂行规定明确了平台经营者应当负责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鼓励平台经营者先行赔付。

陈薇薇:一旦暂行规定正式实施,无疑对于规范在线旅游行业规则、促进其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暂行规定也指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会依法建立在线旅游行业信用档案,对于严重违法失信者会实施联合惩戒措施,也会鼓励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并公开评价结果,引导理性消费。只有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加强监管,才能把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责编:赵爽、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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