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IT

规范社交电商还需社会共治

2019年10月24日08:24 | 来源:经济参考报
小字号
原标题:规范社交电商还需社会共治

  据媒体报道,在微商朋友圈里宣传的某“网红减肥药”,被警方认定是无国药准字号、无药监局批文的假药。经权威部门检测,其中还含有对人体有毒有害的成分。包括微商在内的社交电商避开了市场监管环节,也给消费者维权造成很大困难。

  网民认为,部分社交电商制假售假,游走在监管的“灰色”地带,必须予以严惩重罚。建议在完善法律法规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技术监测水平,鼓励全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形成全社会共治局面,实现对社交电商平台有效、全面的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有网民表示,随着在传统电商平台上的获客成本和运营成本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商家青睐微商模式,利用社交朋友圈关系网络,以更低的成本获取用户。但长期以来,微商饱受诟病,微商购货渠道并不透明,所售卖的产品在资质与质量上都难有保障,顾客一旦发现问题,事后也难以维权,往往不了了之。

  网民“考拉”表示,朋友圈里活跃着很多微商,他们推销商品时往往夸大其词,但实际使用效果并不如意。而且所售卖的商品大多数并非知名品牌,这些品牌究竟有无资质,有无注册,朋友圈里的消费者无从知晓。

  网民“马海兵”说,由于缺乏有力的科技手段,目前侧重于对企业自有网站、电商平台等发布的虚假广告、虚假信息进行监测,还难以对微商卖假药等情况进行监测。对于微商售卖假冒伪劣商品甚至假药,除非接到群众举报,一般很难发现。

  网民“于立娟”表示,国家立法与行业共治是两个关键词,社交电商行业的管理规范,要从源头对不法行为进行管理,也需要建立覆盖售前、售中、售后全过程的法律法规,同时形成全行业共治,实现对社交电商的有效、全面管理。网民“朱晓娟”则认为,除了完善立法,还应建立行业自律和信用惩戒机制,倒逼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此外,还要强化企业治理,多维度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记者 刘超 整理)

(责编:赵超、毕磊)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