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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开发色情直播APP牟利 涉案金额2.5亿

范跃红
2018年10月15日08:06 |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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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团伙开发色情直播APP牟利 涉案金额2.5亿

  涉案金额2.5亿 藏匿境外逃避打击

  浙江特大跨境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2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开发色情聚合直播APP,并大力发展代理,分销卡密牟取暴利,涉案金额达2.5亿元。日前,备受关注的浙江省特大跨境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有了新进展,截至10月11日,嘉兴市南湖区检察院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已批准逮捕陈某、周某、郭某等22名犯罪嫌疑人。

  该案系公安部“净网2018”专项行动挂牌督办案件,是目前侦破的一起案值最大的利用网络平台,大范围、高密度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利欲熏心,开发色情聚合直播APP,案值高达2.5亿

  犯罪嫌疑人陈某和周某是同学,2017年,两人聊起了网络色情平台,商量要做一个付费观看色情直播和色情视频的网络平台,借此牟利。两人一拍即合,周某想到了自己从前一位从事软件开发的同事郭某,决定邀他入伙。

  周某和陈某一起找到郭某,希望他帮忙开发平台软件。于是,郭某一边上班,一边在家里研发软件,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就研制成功了软件框架。三人给这款软件命名为“小强魔盒”。

  一开始,“小强魔盒”只有直播功能,后来郭某不断改进,又增加了云播、影视等栏目,破解了许多网络色情直播平台和色情网站,将其链接整合到自己的平台中,软件整合的平台多达上百个。

  这款“小强魔盒”需注册充值卡密才能使用,三人靠出售卡密非法牟利,将卡密分为月卡、季卡、年卡不同类型,分别以不同价格出售。为了方便给代理发放卡密,郭某还制作了一个后台,可以一次性大量发放卡密。

  在平台运营过程中,三人各有分工,郭某主要负责平台软件的制作和维护,周某负责收集其他直播平台的资料,交给郭某进行破解、整合,陈某则负责销售,把卡密卖给代理,由代理进行分销。

  陈某交代,一开始,每个月能卖出1万张左右的月卡,后来“生意”越做越大,每个月能卖到10万张左右,最后每个月甚至能卖出二三十万张。

  据一名落网的代理供述,“购买卡密的交易金额刚开始是每天四五万元,后来每天七八万元”,逐渐越买越多。

  据了解,截至陈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落网,该手机APP平台已发展代理1.6万余名,观看会员达350多万,涉案金额达2.5亿元。

  狡兔三窟,为逃避打击多次更名软件,窝点转移至境外

  陈某交代,选择做聚合平台而不直接做直播平台,主要是觉得直接做色情直播风险比较大,把别人的直播视频接入到自己的网络平台,既可以赚钱,风险又小。

  为了逃避打击,陈某等人可谓绞尽脑汁。

  三人租用了香港的服务器,除了APP的服务器之外,还有专门用于远程登录的服务器,通过远程桌面登录,再通过聊天工具进行交流。

  除此之外,三人频繁变更软件名称,由最早的“小强魔盒”,改名为“V客”,之后又分别把名称改成“URbox”“Max”等,为躲避相关部门查处,陈某等人还曾将APP下架,直到认为风头已过,才继续上线牟利。

  同时,陈某等人多次转移窝点,将犯罪窝点先后设置在厦门、珠海、澳门等地,此后,陈某等人认为在国内不安全,便将目光转移到境外。

  经过一番考察,陈某等人最终决定在柬埔寨设置境外窝点。他们藏匿到柬埔寨西哈努克市,租了一间别墅,继续干着非法的勾当,并通过网络和国内的代理联系。

  法网恢恢,拔出萝卜带出泥,顺势抓获赌博团伙

  藏到境外后,陈某等人以为可以就此高枕无忧,仍然恣意妄为,没有丝毫收敛。

  然而,他们的所作所为已引起警方密切关注,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公安部对此案联合挂牌督办。经过前期侦查和周密部署,我国民警奔赴柬埔寨,会同柬埔寨警方一道,一举抓获了陈某等犯罪嫌疑人,扣押了30余台笔记本电脑、40余部手机和若干银行卡、U盾、手机卡等作案工具,成功打掉了这一盘踞境外、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特大犯罪团伙。

  抓捕行动中,警方还有其他的收获。

  在犯罪窝点,除了陈某等人,警方同时抓获了一批租住在别墅内的其他中国籍租客。这些租客虽然没有像陈某等人一样做色情平台,但干的却是另一个勾当:运营网络赌博平台。

  这个网络赌博平台的主要犯罪嫌疑人之一王某和陈某系表兄弟,两人关系密切。王某等人的赌博平台主要面向大陆地区的赌客推广,借此牟利。陈某自恃自己“生意”做得好,有时还会给王某出主意,传授“经验”。

  最终,这两个犯罪团伙被连根拔除。

  9月30日,嘉兴南湖警方经前期侦查,将陈某等人提请南湖区检察院审查批捕。

  南湖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伙同周某、郭某开发涉黄直播手机APP软件并通过销售平台卡密牟利,为逃避打击先后在中国澳门和柬埔寨等地进行网站维护和后台管理,并先后修改软件名称,其间雇用他人为平台做美工,在国内大肆发展下家代理分销卡密,从中获取巨额利益至少达到800万元。三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10月4日,该院依法作出决定,批准逮捕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郭某、陈某和周某。

  此后,该院又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批准逮捕该案19名犯罪嫌疑人。

  同时,对公安机关查获的网络赌博平台犯罪团伙,该院也以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等9人批准逮捕。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责编:易潇、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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