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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会长涉嫌逃税被立案调查

2018年02月24日08:23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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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三星会长涉嫌逃税被立案调查

  近日,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因行贿、贪污等罪名被韩国高等法院宣判刑期减半并缓刑4年。在宣判法槌余音未消之际,三星会长李健熙利用大量借名账户涉嫌逃税的丑闻又被曝光。韩国议员朴赞大表示,李健熙的大部分借名账户是在《金融实名制法》实施后“顶风”开设,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大集团总裁将集团旗下金融公司当作私人金库运转借名财产的管制和惩罚。

  目前,李健熙已因偷税漏税嫌疑被立案调查,其后续将受到何种法律惩罚引起韩国各界广泛关注。

  多达1489个借名账户

  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警察厅特殊调查课2月8日对外表示,发现三星电子会长李健熙和社长级某高管以三星集团72名高管名义开设了260个非法借名账户,隐匿资金达4000多亿韩元(约合23.37亿元人民币),并涉嫌逃税82亿韩元,决定以偷税漏税嫌疑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警方表示,目前发现的借名账户是2008年负责三星案的独检组调查的漏网之鱼。由于相关资料未存档,因此调查范围有限。

  另外,韩国金融监督院12日向国会政务委员会议员朴赞大提交的资料显示,经调查最近又发现了32个李健熙的借名账户。由此,金融监督院发现的李健熙借名账户增至1229个。加上警方发现的260个,共计1489个。

  资料显示,金融监督院发现的1229个账户中有1133个为证券账户,其余96个为银行账户,这些借名账户均开立于1987年至2007年。朴赞大议员表示,借名账户以证券账户为主,是为了保管李健熙的股票资产。

  由于借名账户违反了韩国《金融实名制法》,被发现的李健熙借名账户已有957个受到制裁,并且根据警方调查的结果,李健熙有可能因逃税受到惩罚。

  对借名账户追缴罚金

  自1993年8月21日开始,韩国正式实施《金融实名制法》。根据《金融实名制法》的相关规定,在该法正式生效前,借名账户若未按时转成实名账户,一经发现即按照借名账户所存金额的一半作为罚金予以追缴。而金融监督院调查发现的1229个李健熙借名账户中,绝大多数是在《金融实名制法》实施之后开立的。

  目前,尽管国会议员等相关人士极力呼吁对李健熙利用借名账户藏匿的资金必须全部给予罚款并追讨税金,但由于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缺乏类似判例,金融委员会只能根据法制处的相关解释仅对李健熙27个在《金融实名制法》生效前开立的借名账户追缴罚金。

  为此,韩国金融监督院于19日专门成立了“李健熙借名账户追查工作小组”,该小组由金融监督院副院长元承渊(音译)牵头,重点对27个借名账户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监察。特别是这些账户在《金融实名制法》生效前的资金流规模更是调查的核心部分,因为只有掌握了资金数额才能依据《金融实名制法》追缴罚金。

  但是由于《金融实名制法》至今生效已近25年,另外加上韩国金融资料只需保存10年的限制规定,工作小组若想在调查中如数找到该批账户的原始资金往来账目并非易事。

  据韩媒报道,被金融监督院指定的李健熙借名证券账户主要开立于三星证券、新韩金融投资、韩国投资证券、未来资产大宇这四家证券公司,新成立的追查小组要求这四家证券公司协助调查,但遗憾的是这些证券公司答复称,因时间较久,已删除相关交易信息,无法提供原始资料,而与此相关的委托结算院等部门也以同样的原因表示爱莫能助。

  如果这27个借名账户在《金融实名制法》实施前的资金往来材料无法获取的话,那么针对这些账户的罚金追缴标准问题也将随之无解。

  要求坚决彻查不姑息

  对于“追查小组”遭遇的相关金融机关无法提供配合的难题,韩国政府仍表示,“必须想尽一切办法,调查清楚”。

  据韩媒报道,青瓦台政策室室长张夏成2月21日在出席国会运营委员会全体会议时表示,尽管现在才成立“李健熙借名账户追查小组”调查“陈年旧账”,被指有“马后炮”之嫌,但是即使如此,也要想尽办法调查出确凿证据。

  对此,韩国执政党议员朴容镇表示,政府已表明一定要找到对该批借名账户追缴罚款证据的决心,而且责成金融当局如实追缴罚金,决不姑息。尽管相关证券公司和委托结算院等表示因时间久远无法提供相关数据,但是“追查小组”应进行现场调查,亲自确认原始凭证材料是否真被删除,即使被删除,也要查清能否通过技术手段复原。

  韩国金融监督院院长崔兴植20日也表示,金融监督院将尽最大努力实施调查工作。即使证券公司未能留存相关资料信息,但只要证券公司所委托的证券电算公司留存电算记录,就能找到追缴借名账户罚金的信息。

  目前,对于是否能够查找到追缴凭证,以及对于大集团总裁将集团旗下金融公司当作私人金库运转借名财产等非法问题如何管制和惩处,已经成为当前韩国舆论关注的话题。

(责编:孟哲、沈光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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