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卡启用后不能退?那是以前

广东将删改通信行业六条霸王条款,完善相关合同文本
新快报讯 记者代国辉 通讯员 粤工商报道 电话卡一经启用不予退货、用户无法享受服务企业免责、电信运营企业违背公告免责……遇到过这些通信行业的霸王条款吗?今后,这些霸王条款将从用户与三大电信运营商签署的合同中删去。新快报记者从广东省工商局了解到,广东移动、广东电信和广东联通三家电信运营商表示,将尽快删除、修改问题条款,进一步完善相关合同文本。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今年,广东省工商局组织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通信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规范整治工作。
截至目前,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广东移动、电信和联通三家基础电信运营商表示,将尽快对以下问题条款进行删除、修改,进一步完善相关合同文本。
一是对广东移动SIM卡消费提示中的“本卡一经启用不予退货”条款、广东移动流量服务《套餐说明》中的“产品一经办理不可退订”条款予以删除。
二是对服务协议到期或宽带包年套餐到期后的相关条款,增加用户可自主选择自动续约或终止协议、业务等内容。
三是对运营企业代收增值业务服务费、预付费用户出现余额不足、用户开通新号码是否属重新放号号码等相关条款,增加运营企业应告知、提醒用户的内容。
四是对运营企业以公告等书面形式公开做出服务承诺的相关条款,增加了不得做出对用户不公平、不合理或者减轻、免除运营企业承担相应责任等规定内容。
五是对出现无法使用运营企业电子渠道提供的服务、用户入网后因用户号码等丢失、被盗或密码保管不善造成的后果等相关条款,增加了除用户自身责任外,运营企业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六是对因违约、不可抗力造成损失以及移动终端出现问题的相关条款,删除免除运营企业责任内容,简化约定并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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