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锁到底有无缺陷?少年骑共享单车致死案上午开庭

今年3月,上海一名11岁男孩在使用共享单车过程中与客车相撞,被卷入车底身亡。死者父母将ofo连同肇事方、保险公司告到法院索赔866万元,并要求ofo更换安全的锁具。
今天上午,静安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该案。(本报曾在今年9月8日报道此案)。
开庭伊始,原告就表示由于汽车租赁公司同意承担肇事司机的全部责任,撤回了对司机的起诉。
在原告的诉讼请求中,对于被告ofo提供方北京拜客洛克科技有限公司的第一条诉讼请求就是:要求立即收回所有的ofo机械密码锁具,更换为用户用完后必须锁住且儿童无法轻易打开的智能锁具。原告代理律师大邦律师事务所张黔林表示,机械锁存在安全隐患,很容易打开,对事故发生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
但被告ofo公司表示,单车的锁具都是向合格厂家采购的,产品质量合格。涉案交通事故不是密码锁的缺陷造成,而是骑行者不通过正常渠道开锁、不文明使用产生的责任。
保险公司表示,对交警的责任认定书没有异议,同意在交强险后,商业险按40%的比例赔付,但只认可部分交通、住宿费用等。
在法庭辩论阶段,法官总结了双方的争议焦点:ofo公司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否有过错?对投放车辆是否疏于管理、张贴警示标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单车和事故发生是否有关系?如果有关系,应承担多大责任?
原告提出,根据今年3月共享单车志愿者同时在六个城市所做的“小黄车车况问题大调查”中,发现六个城市小黄车平均未锁比例高达18%,上海则高达22.9%。这说明小黄车产品存在缺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发生有直接关联。
ofo公司认为,本案交通事故已经做出责任认定,单车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不存在危险,儿童骑车上路才存在危险的可能性,不接受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该案中,原告提出了750万元的精神赔偿金,其中要求ofo公司赔偿700万元。但原告也提出,如果法院判决支持换锁的诉请,无论法院判决ofo承担多少赔偿金额,原告都予以认可。几名被告则都表示不认可高额精神损害赔偿。截至记者上午11时30分发稿时,该案仍在审理中。(记者 宋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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