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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销屡曝大案 专家教你3招识别

2017年08月03日18:48 |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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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数据显示,早在2010年国内参与网络传销的人员超过4000万,经工商查处公布的涉案金额达60亿元,致使大量受害者深陷泥潭。那么,如何对互联网传销进行鉴别呢?不妨听听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专家的建议。 实习生 郭美宏 扬子晚报记者 李冲

传销披上“大众创业”外衣

近年来各类披着互联网、电子商务外衣的传销组织屡禁不止,其中假借微商、数字货币、校园贷、资金盘、消费返利、网络广告、网络游戏等名义的互联网行业成为网络传销“重灾区”,类似于云在指尖、摩能国际、博邦商城、万福会等打着电子商务幌子涉案金额达几十亿的传销大案屡屡曝光,类似于云集微店的地推模式这样的“大众创业新型模式”被推向质疑传销的风口。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购物返利”本是电子商务的一个创新。在这种模式下,返利平台通过为商家提供宣传推广的方式,让商家提供部分佣金,即广告费,而返利平台为了促进消费,转而把部分利润返还给消费者。返利平台、消费者、商家都能从中获得实惠。但在发展过程中,一些网站打着购物返利的幌子,不卖商品而靠发展下线赚钱,这实际上是一种网络传销,利用网络等手段,通过拉人加入,拉得越多就挣得越多,是传统传销的变种。

而通过微信营销开展的传销活动,利用熟人,在朋友圈、微信群、QQ群等进行犯罪活动,隐蔽性强,欺骗性大,蔓延速度快,涉及人员多以及地域广,也很难被普通民众所甄别。

识别网络传销可从三方面入手

曹磊认为“网络传销”猖獗的原因之一在于用户缺乏相关知识,对电商、微商、直销和传销认识模糊。那么,如何对互联网传销进行鉴别呢?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专家提醒,识别网络传销可从三个方面入手:首先是入门费,即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其次是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最后是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责编:庄红韬、赵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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