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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族要注意!明天这件事可比大甩卖更给力

刘旭辉
2017年03月15日08:15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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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网购族要注意!明天这件事可比大甩卖更给力

  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14日电(刘旭辉) 明天又是一年一度的“3.15”,对于买买买的剁手族来说,这几天或许没有双11的疯狂折扣,不过,15日起上线的一项新规,可比网站大甩卖更给力!这项新规,让你一时冲动的血拼有了升级版的“后悔权”。

  资料图

  你有后悔权!买买买更安心

  15日起开始实施的这个新规,全名叫做《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国家工商总局在今年1月份公布的,可谓是网购族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操作指南。退货过程中最常见的问题,它是这样规定的↓

  “七日”怎么算?根据办法规定,“七日”期间自消费者签收商品的次日开始起算。有不少消费者反映,申请退货时,由于“七日”界定模糊被网店推三阻四。这次有了明确的规定,消费者再也不用担心因为时间被扯皮了。

  包装打开过的能退吗?能!办法指出,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而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退货后多久能收到钱?办法明确,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完好的,卖家应当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已付商品价款。不过需要注意,消费者购买商品时采用信用卡支付方式并支付手续费的,卖家可以不退回手续费,消费者被网络商品销售者免除手续费的,卖家也可以在退款时扣除手续费。

  卖家硬是不退怎么办?办法指出,消费者因退货发生消费纠纷或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调解;若通过其他渠道维权,平台提供者要向消费者提供卖家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帮助消费者维权。

  朋友圈的微商能申请七日无理由退货吗?业内专家指出,如果卖家是依法登记取得相应经营资格的市场主体,消费者可申请;若仅仅是熟人之间的信任购物,则不适用这个制度。此外,办法也适用于通过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买的商品。

  小心被坑!这些网站退货不规矩

  15日起实施的办法,并不是第一次提出“七日无理由退货”,此前,已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提出网购平台应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不过,依然有一些网站不老实,在退货政策上玩起猫腻。

  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浏览发现,部分海淘网站虽然在退货政策中提到,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但在一些常规商品的购买页面上,却明确指出不能七天无理由退货。

  例如,网易考拉海购的退货政策规定,支持30天退货,跨境商品(涉及海关通关手续及时限)支持七天无忧退货,但是一款皮裤的介绍页面上,却用小字写着“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网易考拉海购截图

  再如洋码头,提出消费者无理由退货的前提是不影响二次销售,未开封,未使用,包装完好,物品状态良好;所附带的所有附件,礼品,收据,商家的独特辨识码都保持完好无损。然而,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随机点开一个商品,却看到了“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标识。↓

  洋码头截图

  此外,据上海市消保委日前开展的网购消费体察,家乐福、欧尚等网上超市提高无理由退货门槛。这些电商均要求消费者自行前往实体门店办理退货,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给退货设置了障碍。

  体验一把就退货?退货也要厚道

  对于很多消费者来说,一时冲动买错了东西,“七天无理由退货”简直不能太贴心。不过,也有一些消费者正是看中这一便利,钻了政策的空子。

  日前,微博认证为“威索尼可声学有限公司董事长”的网友@郁夏峰晒出一张图片,图片上是几大箱子的电子产品,该网友配文称:“京东七天无理由退回来的货,这里足够买一台法拉利了,我们承诺不卖二手机,翻新机的,但是希望也尽量减少退货。以后京东商场比较贵的产品我们都不会考虑在上面销售。”

  在评论里,网友们不太关心这几箱子耳机到底值不值一台法拉利,反倒不少人声讨为“蹭听”而退货的。@郁夏峰则表示,某款产品已经确定不在京东发售了,“除非不支持七天退货政策”。

  网友@ClassicFilm表示:“原货退回的还好,有些人钻空子,退假货回去,尤其是耳机耳塞这类,不好鉴定的”。更有网友表示,“更厉害的是换成高仿退回去”。这脑洞也真是够大的!

  七天无理由退货虽好,可不能滥用!滥用不仅损害卖家利益,也间接伤害了其他消费者。而且,为防止无理由退货权的滥用,特别是防止恶意退货,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早有规定,对一些不适应退货的商品进行限制。不过,对企业来说,如何减少十次购买九次退的“假消费者”,也需要上心了!

  注意!不是所有商品都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根据办法的规定,以下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1、消费者定作的商品;

  2、鲜活易腐的商品;

  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交付的报纸、期刊。

  此外,以下性质的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1、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2、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3、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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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越、沈光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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