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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惩戒 互联网金融协会自律办法已于7月21日生效

2016年08月01日08:26 |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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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七项惩戒 互联网金融协会自律办法已于7月21日生效

   昨天下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向各会员单位下发了五项文件,包括《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章程》、《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自律公约》、《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倡议书》、《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自律惩戒管理办法》,这意味着互金协会437名会员单位的行业自律终于有章可循。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由央行牵头成立,是全国性行业自律组织。目前,互金协会会员共437名,其中,来自银行机构84名,来自证券、基金、期货公司44名,来自保险公司17名,来自其他互联网金融新型企业及研究、服务机构292名。

   行业自律是互金协会继发力覆盖互联网金融行业统计数据之后,又一重要里程碑事件。《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自律惩戒管理办法》规定了对违规会员的七种惩戒方式,包括警示约谈、发警示函、强制培训、业内通报、公开谴责、暂停会员权利和取消会员资格。惩戒种类可单独或合并实施。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协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该办法已经于7月21日生效。根据规定,会员的违规行为及最终惩戒决定,应当记入协会会员管理系统。协会应将涉及惩戒会员的检查档案与惩戒决定书等材料一同归档,并参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保管。

(责编:赵越、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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