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亟需公民人格建构
2015年10月20日09:57 |

网络深刻地改变了我们的世界,提升了生产力、文化创造力和传播的潜能,也带来了剧烈的社会变迁,深刻地改变了社会,改变了我们。
网络时代所提供的多元化发展,理论上给予每个社会成员以充分发展的机会,但是多元化一旦与各种极端怀疑论、虚无论相结合,便形成各种各样的相对主义,从而瓦解人类共同的标准,使人们失去判断真假、善恶、美丑的标准。任其发展下去,就会侵蚀整个社会的共识,甚至进一步瓦解整个社会的道德体系,进而瓦解人类社会。
正如曼纽尔·卡斯特(ManuelCastells)所说的,人们在获得独立与自由感的同时,由于逐渐强化了对网络的依赖,人际关系随之淡化,进而淡化了对权威、权力的敬畏感和人际关系纽带,个人责任感和义务感日益淡薄。随着责任感与义务感的日渐淡薄,人际关系纽带日益松动,人际交往日趋抽象化、化约化,这给人们带来失去控制的焦虑和无力感。人们迫切地需要找到一种凝聚的力量,来对抗“网络繁华背后的荒凉”—信息时代所产生的高度风险、抽象化趋势。
更为严重的是,作为一把“双刃剑”,随着其侵略性扩张与发展,网络也在不断释放负能量。虽然这些负能量一般而言是现实社会在虚拟世界的缩影宣泄,但也不能排除为硝烟弥漫所遮掩的真正负能量:在利益的驱动下,网络黑社会绑架网络甚至控制舆论、左右司法,网络诈骗肆无忌惮,网民隐私与信息无处安放,甚至遭到故意泄漏和贩卖,网络病毒无孔不入,网上购物陷阱无处不在等等。
网络治理与健康发展需要多方面努力,但是更需要建构健康、健全的公民人格。只有拥有健康健全公民人格的网民,才能拥有健康发展的网络社会。当然,这也需要来自多方面的共同努力。
首先,塑造具有独立人格的公民,需要确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匹配的健康健全的道德品格、独立人格、主体意识、公民意识等等。
当然,塑造具有独立人格的公民并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长时期不间断日积月累的培养,需要采取务实的态度与方法,不能贪快贪全,应该从民众日常生活的基础做起。在当今浮躁的社会中,塑造公民人格更应该从基础做起。比如,可以从孝敬长辈、尊老爱幼、真挚善良等最基本的道德做起。然后在此基础上,人们逐步认识自身的不足,从而推而广之。如果一上来就空谈政治参与等问题,公民人格的建构有可能成为空中楼阁。
其次,公权力的掌握者必须明确自己的责任。权力精英应该审慎、廉洁、公正、公开地使用公权力,使自己成为公民人格建设的模范者,而不是相反。当代中国对公权力运行进行制约和监督的有效机制尚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尚需扩大。要想塑造健康健全的公民人格,必须切实尊重民意,进一步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使每个公民的正当利益能够得到有效的维护与救济,使公民能够有序地参与政治,使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只有民主体制机制得到健全、完善,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公权力的行使受到公民的监督,公民与权力精英之间才有可能形成良性的互动,公民才有可能有序有效参与政治,健康健全的公民人格才能形成,才有可能推动政治发展与社会进步。睿智开明的权力精英,应该尊重民意发现自身的问题,宽容冷静去反思改正,必须学会更多地听取来自各个方面的声音而不能压制不同声音,尊重差异,多元并存,让底层的声音、弱势群体的声音、公民的声音能够真实地呈现出来。只有如此,权力精英才有可能在公民人格建设中起到模范作用。
再次,知识界尤其是大众传媒必须明确自己的责任。大众传媒必须在塑造公民人格中担负起引导的责任。不仅传统的主流媒体必须担当起引导塑造健康公民人格的责任,坚决支持和鼓励积极健康的力量,让积极健康的公民人格获得更多的资源和更大的话语权,新媒体更应该担负这种责任。不能让正在构建中的公民人格淹没在一片牢骚、抱怨之中。大众传媒要有高度的自觉,充分认识到大众传媒在公民人格构建中所处的地位,所扮演的角色。
原载8月12日《学习时报》
(责编:陈键、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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