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万会员背后:巨头蜂拥网络互助
在腾讯、蚂蚁、滴滴入局网络互助后,苏宁也在近日低调内测互助计划“宁互宝”。据新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4月15日,已有3家互助平台的会员数超5000万。在网络互助计划收获众多粉丝的同时,用户该如何看待互助计划在健康保障中的角色?未来监管又该如何对待网络互助计划?
巨头进入,3家互助平台会员数均超5000万
4月12日,银保监会公示了对信美人寿的处罚结果。信美人寿存在两项违法行为,一是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二是信美人寿在“相互保”业务中向保险消费者传达“相互保”产品依法合规的错误信息,以及第一年参与成员分摊金额仅需一两百元的误导信息。
“犯规产品”相互保已“下线”近5个月。2018年11月,彼时监管部门约谈信美人寿并指出其涉嫌违规。支付宝称,信美人寿不能再以“相互保大病互助计划”的名义继续销售其团体重症疾病保险。“相互保”升级为“相互宝”,定位为一款基于互联网的互助计划。
何为互助计划?按照多个网络互助平台的解释,要将互助计划与保险区别开来。互助计划是成员之间互帮互助的机制,加入的成员共同履行分摊义务,在患病后可以申请领取互助金。
从相互保险变为互助计划,在外界看来,支付宝背后的蚂蚁金服要以自身的实力“兜底”。在宣布升级时,相互宝公布了一些新的计划,如用户在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的分摊金额不超过188元,有多出部分由蚂蚁金服承担。
4月10日,支付宝宣布,“相互宝”的成员数超过5000万。而在蚂蚁金服内部,这一速度被视作超过2013年横空出世的余额宝。
从时间维度上看,腾讯系在网络互助领域的布局要早于“阿里系”的蚂蚁金服。
3月27日,旗下拥有水滴互助、水滴筹等业务的水滴公司宣布,完成总金额近5亿元的B轮融资,由腾讯领投。根据天眼查和水滴互助官网的资料,水滴公司2016年的天使轮融资中,腾讯便有参与。截至4月15日下午2点20分,水滴互助官网显示的会员数量达到7878万。
拥有轻松互助的轻松筹在官网介绍,由腾讯、IDG等机构投资。天眼查显示,腾讯在2016年跟投了轻松筹B+轮融资。轻松筹网站披露,截至2018年10月,已有超过6000万会员加入轻松互助。
2018年12月底,滴滴平台的“点滴相互”进入媒体视野。截至4月15日下午2点40分,已有55.96万人加入该网络互助计划。
除了蚂蚁金服、腾讯和滴滴,记者4月11日从苏宁方面了解到,苏宁金融科技打造了“宁互宝”互助计划,目前正在内测中。待产品成熟后,将对所有客户开放。
对于互联网巨头纷纷入局互助计划,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认为,因为这些企业本身就有非常大的流量,建立互助计划非常容易。另外,借助互助计划,能够让它们和用户之间保持更多的黏性,是一个相互促进的关系。
0元加入背后,注意免赔条款
网络互助计划为何能够迅速收获众多拥趸?“比较吸引我的是0元加入的互助分摊模式,”95后晓玲(化名)说,至于互助计划能起到多大的保障作用,并未抱太大期望。在另一位互助计划的会员看来,互助计划吸引人的就是每个人不用花太多钱,但汇聚在一起,能够帮一些人解决困难。
目前网络互助计划的主流模式为“事前预存+事后分摊”和“事前无须预存+事后分摊”。比如,相互宝、水滴互助和内测中的宁互宝采用无预存模式,轻松互助的会员需预存10元加入。
按照支付宝介绍,相互宝覆盖100种重症疾病。患病成员经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确诊为相互宝互助重疾后,通过核查并公示无异后可申领互助金,额度最高30万元。相互宝还推出2019年度分摊金额封顶规则,单个成员分摊费用不超过188元。
水滴互助网站显示,其互助计划分为三类。健康人群抗癌互助计划的会员可在健康时加入,患癌时获助,最高可获30万元互助金。大爱互助计划则专为患病人群打造,身患轻疾(冠心病、糖尿病)可加入,最高可获10万元互助金。综合意外互助计划中,意外伤残、意外身故可获助,最高可获10万元互助金。
“首先,说明会员有保障的需求。同时,互助计划加入成本比较低、门槛低,能够吸引较多人加入。另外,后期分摊上,从过去的情况来看,由于加入的会员比较多,分摊的费用基本上在一般人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金龙认为,这些因素导致互助计划的会员增长特别快。
业内有声音认为,互助计划的迅速发展,反映出了大众尤其是草根人群对大病保障的巨大渴求。数据显示,相互宝的5000万成员中,有31%来自农村和县城,47%为外出务工人员。
在朱俊生看来,互助计划跟保险可以形成补充,但可能会存在一些不足,比如保障额度相对有限。郭金龙表示,首先,可以查看其保障的风险有没有针对性,是不是能满足自己真正的风险保障需求,包括有一些免赔的条款也应该注意。
专家建议探索“监管沙盒”机制
虽然网络互助计划收获众多粉丝,但对其监管的方向,一些用户也存在担心。晓玲说,比较关心的包括后期累计金额分摊是否过重、平台的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得当和披露有没有到位,以及保险理赔和平台监管的问题。
“目前互助计划并没有被纳入金融监管的体系。互助计划本身就是互助的形式,一般情况下不会造成巨大的风险。”郭金龙说,现在互助计划涉及规模越来越大、人数越来越多,如果有前期付费的情况,可能涉及监管。
2016年11月,原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民间的互助共济行为一直存在,对于救助社会困难群体,发挥公益慈善作用具有积极意义。但当时部分网络互助平台以“互助共济”的名义,公开承诺责任保障,公开宣称足额赔付和提取准备金,向公众收取费用并积累资金,将互助计划与保险产品进行挂钩和比较,发布误导或虚假宣传,有的甚至还宣称有上百万会员,以上行为已涉嫌向社会公众“承诺赔偿给付责任”。根据《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对于非法实际或变相从事保险业务的,将依法予以查处。随后,原保监会也开启了针对性的专项整治。
“在我们现在的法律法规下,网络互助计划不是保险。按照保险法,现在监管部门主要监管的是持牌保险机构。未来需要考虑的,第一是网络互助计划是否纳入监管;第二,如何纳入监管。”朱俊生认为,之前围绕“相互保”的讨论,其实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命题:如何既防范风险,维护消费者利益,又给市场新生事物留下探索和创新的空间。
“监管机构既要防范风险,又要支持创新。比如,可以积极探索包括保险科技在内的新生事物的‘监管沙盒’机制。选取某一地域和某条业务线作为试点,为创新提供真实测试环境。在试点期间,可以适当放宽监管要求,在保证消费者利益不受侵害和维持行业稳定等红线的基础上,对保险科技以及各种新生的商业模式与生态的应用进行可行性分析及充分论证。通过积极探索‘监管沙盒’机制,以风险可控的方式在有限范围内开展创新业务,有助于开创良性的创新模式。”
郭金龙建议,成立互助计划的协会或者自律组织在某种程度上是需要的,平台可以互相交流经验、解决问题。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相关新闻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