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娱乐从来都是有“底线”的,不是什么都可以调侃,什么都可以戏弄的。在法国,圣女贞德是法兰西民族的英雄,对她调侃打诨被视为违背道德的极端行为;在印度,甘地是圣雄,老百姓把对他指手画脚视为犯罪;在美国,马丁·路德·金是“让自由之声响彻每一个山岗!”的反种族歧视的无畏战士,公众不会容忍对他的丑化戏谑。同样道理,不论是潘冬子、董存瑞,还是黄继光、雷锋,早就成了一种精神品格和国人的道德楷模,容不得有人戏说、调侃、“恶搞”甚至丑化这些英雄。
郁达夫在悼念鲁迅的一篇文章里用过这样一句话:“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是一个可悲的民族,而一个拥有英雄而不知道爱戴他拥护他的民族则更为可悲。”>>>
一次,与孩子谈论到学习问题时,我非常认真地给他讲述“龟兔赛跑”的故事。还没有讲完,孩子竟然打断我说,你讲的那是老掉牙的旧版本,已经落伍了。现在网络流行的“龟兔赛跑”故事里,兔子也没有睡觉而是一直跑,结果兔子还是输了。为什么?因为在起点有一个乌龟,在终点附近又埋伏着一个乌龟。起点这只跑了几步,待兔子跑远后它就休息了。兔子跑到中间时,埋伏在终点附近那只乌龟起身就越过了终点线。反正乌龟都长的差不多,兔子也看不出来,所以结果兔子输了。我听后,大吃一惊,上网查看后,发现新龟兔赛跑的版本有好几种,不乏改进后更智慧的,而孩子却只记住这个格调最低的版本。无独有偶,成都某小学语文老师黄雪梅说,她的女儿在上幼儿园时,曾背诵过一首令她非常吃惊的诗:“日照香炉生紫烟,李白来到烤鸭店。口水直下三千尺,一摸口袋没有钱。”据称,被网络“恶搞”篡改后的“古诗”在小学生中十分流行,不少“作品”之低下让老师都说不出口。
网络“恶搞”发展到如此地步,已经远远偏离了其娱乐性的本质。这些“恶搞”作品,特别是对那些已经深深定格在人们脑海中的形象的颠覆,对于世界观、价值观已经成熟和定型的成年人来说也许只是看过后一笑了之。而对于世界观、价值观尚在形成和确立中,可塑性很强的青少年来说,负面影响就会大得多。况且,这些“恶搞”作品的受众面主要是青少年。笔者认为,这就不是一个小问题了。况且,一些网络“恶搞”已经涉嫌侵犯著作权以及对个人人格的侮辱,已经成为法律范畴的问题。
网络“恶搞”之所以能够风靡和盛行,与我们当前过于呆板和说教式的网络媒体导向不无关系。过于呆板、说教式语言以及纯政治性话语过多,已经不能吸引读者特别是青少年的注意力,这就给网络“恶搞”以可乘之机。
网络“恶搞”娱乐性、搞笑性的特点,迎合了人们期望丰富多彩生活的需要。其次,一些网站以及商人在巨大利益驱动下,为了追求点击率和销售量,对网络“恶搞”推波助澜。而网络“恶搞”作品大部分处在制度和法律的空白点,正好打了一个擦边球。
一些人士认为,对网络“恶搞”要抱宽容的态度,笔者也赞成这种观点。但是,宽容必须有个限度,这个限度就是不能违法侵权和侮辱人格,不能毒害青少年,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笔者相信,大部分人包括网络“恶搞”者,也不希望影响自己的孩子和兄弟姐妹。世界各国无不把保护青少年健康安全上网作为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美国国会早在1998年就通过了儿童网上保护法,防止不良网络内容影响身心尚未成熟的青少年,美国司法部出资专门成立了打击侵害儿童网络犯罪的特种部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