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内讧始末调查
| 记者/李玲玲(发自北京) |
2009年10月29日08:20 来源:《IT时代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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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勾结、诋毁、监视、藏匿……这些经常在影视剧里才有的情节在中关村常常会有现实版本上演。最近,上演这场“大戏”的主角是国内知名杀毒软件厂商瑞星的创始人王莘和刘旭。
故事的起源是几年前那场著名的“微点事件”,这一案子本来已有初步结论,但直到一涉案官员被审查,事情真相才得以水落石出。“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这类离奇的故事在中关村并不鲜见:从联想柳倪之争到方正逼宫再到四通暗斗,因产权不清晰,企业创始人从合作走向决裂的情况屡有发生。
很多人将中关村比作“中国的硅谷”,但事实证明,中关村离硅谷还有很大一段差距。硅谷因其对高科技企业的强大孵化功能而闻名全球,但中关村的企业仍然缺乏这一成长环境。反复上演的内讧故事似乎在告诉人们:如果说硅谷是高科技企业的“摇篮”,那么,中关村则更像是一个IT业的“江湖”。
第一章 杀毒行业,一个不平静的江湖
2009年,杀毒行业最受关注的话题显然来自某主流媒体刊发的《一项重大原始创新何以大难不死——北京东方微点公司起死回生始末》一文。文中揭露了一段鲜为人知,又足以令国内杀毒行业蒙羞的丑闻:北京瑞星公司与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于兵等人官商勾结,制造假案,打压科技创新。
这篇文章直接将两家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公司——北京瑞星公司和东方微点公司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一直自称拥有8000万正版个人用户的瑞星公司在中国尽人皆知,而北京东方微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微点)虽然不算知名,但其创始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旭却在国内杀毒行业赫赫有名。
案件始末
刘旭,曾在瑞星公司工作10年的元老,离开瑞星而另谋他业时,也许根本未料到和老东家会在庄严的法庭上见面。
2003年,刘旭辞去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一职。蛰伏两年后,在2005年1月成立东方微点,并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开始人生的第二次创业。
重新创业的刘旭,带领科研人员开始了以防新病毒和未知病毒为主要功能的新一代反病毒产品的自主研发,并研制出一套以程序行为监控、程序行为自动分析、程序行为自动诊断为技术特征,与杀毒软件思路完全不同的反病毒产品——微点主动防御软件。
然而,正是这款产品,让刘旭遭遇噩梦。
2005年7月5日,在新软件即将上市的前夕,东方微点遭到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的调查,理由是“反病毒公司资质调查”。后来,审查理由变成“东方微点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此,刘旭创办的东方微点公司业务完全被打乱,在一个多月的“检查”中,包括刘旭在内的公司管理和研发人员被频频传唤。
7月21日,办案人员将扣押的装有东方微点公司核心技术的计算机送到了瑞星公司。让刘旭庆幸的是,微点对被扣计算机中的核心技术数据进行了加密处理,这增加了微点主动防御软件源程序等信息被窃取的难度。在此期间,时任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处长的于兵还曾通过办案人员给刘旭“指明”两条出路:一是把公司卖给像瑞星这样有实力、有背景的公司;二是不要在北京设立公司,搬回原籍福建。
刘旭并不买账。于是一连串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了。2005年8月,于兵指示网监处案件队副队长张鹏云和网监处产品管理科副科长齐坤,到北京思麦特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和北京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管理部,调查了解公司电脑被病毒感染及造成损失的情况。
在得知上述两家公司有病毒感染但未造成损失的情况下,于兵仍授意让思麦特公司和健桥公司,分别出具了10万元虚假损失证据材料。8月27日,为证实从上述两家公司查到的蠕虫病毒是从微点公司副总经理田亚葵笔记本电脑中传播出来的,于兵授意他人召集病毒专家进行论证。但论证过程中并没给专家如实提供材料。论证结束后,于兵又授意将专家论证的结果——“基本可以确定”改为“可以确定”。
8月30日凌晨,网监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将涉嫌“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微点公司副总经理田亚葵刑事拘留(依据是田亚葵所用的与互联网连接的笔记本电脑中,有四种病毒于2004年12月21日被激活,通过ADSL向外传播,造成较大损失)。
同年9月6日,国家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测中心收到公函,以微点公司涉案为由,要求其对微点产品不予检测,迫使微点公司防病毒产品无法取得上市资格(我国对病毒防治产品实施销售许可证制度。按照规定,申请销售许可证,必须提供企业经营执照、产品研发备案证明、公安部指定机构的产品检测报告三个要件,而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尤为关键)。
在一系列的精心部署下,一个阻止微点“主动防御软件”上市的计划终于完成。但事情还远未结束。2005年10月21日,“破获国内首例防病毒公司传播病毒案”的新闻对外正式发布,而新闻的主角——微点公司在“防病毒公司传播病毒”的新闻传播下名誉扫地。同时,网监处还通过网络和电视,通缉微点另一名员工崔素辉,使得微点公司上下人心惶惶。“有时甚至从下午3点一直传唤到夜里3点,根本没办法工作。”微点员工向本刊记者介绍。
自感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刘旭开始自救。他一边取证一边上访、举报,新华社等几家权威媒体也对此事件进行了报道,此案终于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2008年7月,北京市纪委接到实名举报,反映于兵等人存在徇私枉法等问题。经查,于兵涉嫌收受瑞星公司贿赂。
而网监处指证的田亚葵笔记本电脑上网的ADSL当时并未开通(是在几个月后的2005年4月1日才开通使用),另所谓的田亚葵“激活”4种病毒,经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重新鉴定,在田本人的笔记本电脑中仅发现上述4种病毒中的3种,且从未被激活过。
案情终于大白于天下。2007年11月20日,田亚葵在被羁押11个月和取保候审12个月后,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对田亚葵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而微点主动防御软件在所谓“国内首例防病毒公司传播病毒案”后,于2008年2月拿到了被阻扰近三年的销售许可证。
【1】 【2】 【3】
故事的起源是几年前那场著名的“微点事件”,这一案子本来已有初步结论,但直到一涉案官员被审查,事情真相才得以水落石出。“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这类离奇的故事在中关村并不鲜见:从联想柳倪之争到方正逼宫再到四通暗斗,因产权不清晰,企业创始人从合作走向决裂的情况屡有发生。
很多人将中关村比作“中国的硅谷”,但事实证明,中关村离硅谷还有很大一段差距。硅谷因其对高科技企业的强大孵化功能而闻名全球,但中关村的企业仍然缺乏这一成长环境。反复上演的内讧故事似乎在告诉人们:如果说硅谷是高科技企业的“摇篮”,那么,中关村则更像是一个IT业的“江湖”。
第一章 杀毒行业,一个不平静的江湖
2009年,杀毒行业最受关注的话题显然来自某主流媒体刊发的《一项重大原始创新何以大难不死——北京东方微点公司起死回生始末》一文。文中揭露了一段鲜为人知,又足以令国内杀毒行业蒙羞的丑闻:北京瑞星公司与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于兵等人官商勾结,制造假案,打压科技创新。
这篇文章直接将两家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公司——北京瑞星公司和东方微点公司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一直自称拥有8000万正版个人用户的瑞星公司在中国尽人皆知,而北京东方微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微点)虽然不算知名,但其创始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旭却在国内杀毒行业赫赫有名。
案件始末
刘旭,曾在瑞星公司工作10年的元老,离开瑞星而另谋他业时,也许根本未料到和老东家会在庄严的法庭上见面。
2003年,刘旭辞去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一职。蛰伏两年后,在2005年1月成立东方微点,并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开始人生的第二次创业。
重新创业的刘旭,带领科研人员开始了以防新病毒和未知病毒为主要功能的新一代反病毒产品的自主研发,并研制出一套以程序行为监控、程序行为自动分析、程序行为自动诊断为技术特征,与杀毒软件思路完全不同的反病毒产品——微点主动防御软件。
然而,正是这款产品,让刘旭遭遇噩梦。
2005年7月5日,在新软件即将上市的前夕,东方微点遭到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的调查,理由是“反病毒公司资质调查”。后来,审查理由变成“东方微点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此,刘旭创办的东方微点公司业务完全被打乱,在一个多月的“检查”中,包括刘旭在内的公司管理和研发人员被频频传唤。
7月21日,办案人员将扣押的装有东方微点公司核心技术的计算机送到了瑞星公司。让刘旭庆幸的是,微点对被扣计算机中的核心技术数据进行了加密处理,这增加了微点主动防御软件源程序等信息被窃取的难度。在此期间,时任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处长的于兵还曾通过办案人员给刘旭“指明”两条出路:一是把公司卖给像瑞星这样有实力、有背景的公司;二是不要在北京设立公司,搬回原籍福建。
刘旭并不买账。于是一连串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了。2005年8月,于兵指示网监处案件队副队长张鹏云和网监处产品管理科副科长齐坤,到北京思麦特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和北京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管理部,调查了解公司电脑被病毒感染及造成损失的情况。
在得知上述两家公司有病毒感染但未造成损失的情况下,于兵仍授意让思麦特公司和健桥公司,分别出具了10万元虚假损失证据材料。8月27日,为证实从上述两家公司查到的蠕虫病毒是从微点公司副总经理田亚葵笔记本电脑中传播出来的,于兵授意他人召集病毒专家进行论证。但论证过程中并没给专家如实提供材料。论证结束后,于兵又授意将专家论证的结果——“基本可以确定”改为“可以确定”。
8月30日凌晨,网监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将涉嫌“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微点公司副总经理田亚葵刑事拘留(依据是田亚葵所用的与互联网连接的笔记本电脑中,有四种病毒于2004年12月21日被激活,通过ADSL向外传播,造成较大损失)。
同年9月6日,国家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测中心收到公函,以微点公司涉案为由,要求其对微点产品不予检测,迫使微点公司防病毒产品无法取得上市资格(我国对病毒防治产品实施销售许可证制度。按照规定,申请销售许可证,必须提供企业经营执照、产品研发备案证明、公安部指定机构的产品检测报告三个要件,而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尤为关键)。
在一系列的精心部署下,一个阻止微点“主动防御软件”上市的计划终于完成。但事情还远未结束。2005年10月21日,“破获国内首例防病毒公司传播病毒案”的新闻对外正式发布,而新闻的主角——微点公司在“防病毒公司传播病毒”的新闻传播下名誉扫地。同时,网监处还通过网络和电视,通缉微点另一名员工崔素辉,使得微点公司上下人心惶惶。“有时甚至从下午3点一直传唤到夜里3点,根本没办法工作。”微点员工向本刊记者介绍。
自感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刘旭开始自救。他一边取证一边上访、举报,新华社等几家权威媒体也对此事件进行了报道,此案终于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2008年7月,北京市纪委接到实名举报,反映于兵等人存在徇私枉法等问题。经查,于兵涉嫌收受瑞星公司贿赂。
而网监处指证的田亚葵笔记本电脑上网的ADSL当时并未开通(是在几个月后的2005年4月1日才开通使用),另所谓的田亚葵“激活”4种病毒,经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重新鉴定,在田本人的笔记本电脑中仅发现上述4种病毒中的3种,且从未被激活过。
案情终于大白于天下。2007年11月20日,田亚葵在被羁押11个月和取保候审12个月后,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对田亚葵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而微点主动防御软件在所谓“国内首例防病毒公司传播病毒案”后,于2008年2月拿到了被阻扰近三年的销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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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崔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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