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IT>>通信>>通信要闻:国内

网友投诉:夏新M650手机设黄色声讯号骗钱
  2006年08月30日08:22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欢迎投诉、投稿

  我买了一部手机“夏新M650”,在这部手机的“娱音地带”里有很多带诱惑的文字,比如“秘密花园”、“恋爱百分百”、“谈婚论嫁”等。如果你选择查看该功能,即接通对方声讯台,开始扣取费用,每分钟1元!且该功能设定为不可删除,不管你查看亦或删除都会接通!使用说明书没有说会收取费用,手机也根本没有任何提示!

  我曾请求夏新公司帮我解除此功能,因为我在无意中查看功能时被扣取很多声讯话费,可夏新回答我说手机已经上市,无法帮我解决,以后就不理不睬。后来我选择了法律途径。之后,深圳宝安区法院在我与夏新没有达成和解的情况下判我败诉!

  判我败诉的理由是(1):夏新生产的手机有“入网许可证”,所以是合法的!(2):夏新公司没有收取我任何通话费!(3):我是有“完全民事行为”的人!我为什么要去查看这些功能!

  我想说的是(1):市场上允许卖刀,不代表用刀杀人就具有合法性。(2):法院判决书上说夏新没有收我的声讯费,为何夏新会设那么多高额声讯号码?难道他们不知道声讯号码会收费吗?设置这些号码不但没有任何警示,而且无法删除!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夏新会做吗?夏新为什么没有在用户的手机里面设我的电话号码或其它SP的声讯号码?请各位想想,夏新的市场占有率为6.8﹪,中国有4亿人用手机,我们就算3﹪使用夏新手机的人都有这种功能,那使用量也有1200万人。我查过夏新很多款手机都有设这种期骗性的声讯号码,如果每位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打掉50元话费,那1200万人一年就被骗6亿元话费!有的人可能还不止打50元声讯话费呢!(3):法院说我是有“完全民事行为”的成人,而且我不该去查看这些功能!我想问:我是有完全民事行为的成人,那未成年人使用手机怎么办?我还不能放到小孩看得见的地方吗?我买部手机除了通话我就不能查看功能吗?我有义务时刻提防不按到这些号码吗?假如我买套房子,地产商在一间房里关一只老虎,也没有任何警示,那我不小心打开了这间房,被老虎咬死了就活该吗?

  我曾经也打电话给“中国信息产业部”,可他们要我去告中国移动,他们说我告夏新告不赢!而且也有朋友给过我同样建议!我在想这些声讯号码并不是“移动”公司设进我手机里面的,是手机自带功能,那我用同样一部手机使用“联通”的号码那我不得去告“联通”吗?如果两家都不是,如果设置为普通用户的号码我还得把普通用户告上法庭吗?

  一审我败诉了,我还在上诉,终审判我败诉的可能性也很大,如果终审败诉我就没权力再起诉了!我在想到时别的手机生产商看到法院这样判决,到那时所有手机生产商全部手机里面都设不同SP的声讯号码,收费也可能每分钟5元,全国4亿人使用手机,也许到那时手机量达到7-8亿也很难说,如果全国几亿人每人被骗50元,这些手机生产商和SP一年就会骗几百亿甚至几仟亿!中国又有多少品牌是外国品牌,到时有多少钱通过这种期骗方式流向外国!这时我们的立法者在那里呢?

  为了打这场官司,我花了不少物力和精力,不管胜诉或败诉对我来说都得不偿失!虽然我一个人的声音很微弱,但我希望这种明目张胆抢劫式的掠夺能有更多的人出来谴责,不要让他们觉得骗我们可以理直气壮。虽然我们把手机生产商没办法,但我们还可以让他们知道我们的不满!这并不表示我们愚蠢和无知!

  投诉人: 不认识你

  【注:人民网IT频道曝光专栏所发来函照登及来函答复稿件,不代表人民网立场。欢迎涉及到的单位及人员对来函发表意见。】

 

来源:人民网IT频道 (责任编辑:陈健)


相关专题
· 曝光台
相关新闻:
· NEC手机词库惊现“中国狗” 百姓表示强烈愤慨 2006年08月25日
· 返修率高达三成 纽曼的竞争力源于低价芯片? 2006年08月23日
· SAP中国首席运营官:联通信号发射基站让我烦忧 2006年08月23日
· 英特尔被指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 用户遭“忽悠” 2006年08月23日
· 用1年后出现三大故障 柯达相机缺陷致343人投诉  2006年08月23日
· 日本小灵通国内现身调查:洋垃圾摇身变数码玩具 2006年08月16日
· 人民网网友投诉:东芝笔记本电脑质量与维修太烂 2006年08月16日
· 中关村笔记本电池服务存隐患 商贩以次充好 2006年08月15日
· 索尼DV电源器居然被厂商定义为配件 不予保修 2006年08月14日

打印文本   我要纠错  查看留言   强国社区   给编辑写信    E-mail推荐
 

请注意: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人民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人民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人民日报网络中心反映。

新闻排行榜

镜像:日本  教育网  科技网
E_mail:info@peopledaily.com.cn 新闻线索:rm@peopledaily.com.cn

人民日报社概况 | 关于人民网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ENGLISH
  京ICP证000006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65) | 京朝工商广字第0394号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06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