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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網絡詐騙手法多達300多種

陳慧娟
2021年01月26日08:08 |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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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小心,網絡詐騙手法多達300多種

  當今時代,網絡空間和信息技術的高度發展,深刻改變了人類生活和思維方式。與此同時,網絡犯罪也迭代升級,網絡詐騙、網絡金融犯罪等犯罪行為使國家安全、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受到嚴重威脅。

  1月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人民檢察院辦理網絡犯罪案件規定》和檢察機關推進網絡空間治理典型案例。

      疫情期間1/3詐騙犯罪利用網絡實施

  “如今網絡犯罪危害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層面相互交織傳導,社會危害‘量’的積累往往短時間內導致‘質’的突變,敏感的生活‘小’信息往往會釀成嚴重的社會‘大’事件。”最高檢第四檢察廳廳長鄭新儉介紹了近年來網絡犯罪的特點。

  從近年來檢察機關辦案情況看,網絡犯罪案件數量上升迅猛,特別是疫情期間檢察機關辦理的詐騙犯罪案件中,有1/3是利用網絡實施。在所有網絡犯罪中,網絡詐騙、網絡賭博(包括開設賭場罪和賭博罪)高位運行,成為當前主要網絡犯罪。

  據統計,“斷卡”專項行動以來,檢察機關依法嚴厲打擊非法買賣電話卡、銀行卡的人員,特別是重點打擊專門從事非法收購、販賣“兩卡”的人員以及與之內外勾結的其他人員,共起訴8000余人﹔會同公安機關,深挖詐騙犯罪線索,共起訴電信網絡詐騙犯罪2.3萬余人。

      網絡詐騙手法不斷“推陳出新”

  數量之外,犯罪手段花樣也在不斷更新。“網絡黑灰產的發展,打通了電信、網絡、支付結算、社交軟件等不同業態之間的壁壘,犯罪的危害性更大。”鄭新儉說。據不完全統計,當前網絡詐騙手法多達6大類300多種,而且還在不斷“推陳出新”。

  網絡黑灰產形成生態圈,是網絡犯罪多發的重要原因。黑灰產上游為犯罪集團提供技術工具、收集個人信息﹔中游實施詐騙或開設賭場等犯罪﹔下游利用支付通道“洗白”資金,構建起完整黑灰產“生態圈”。規模龐大的地下黑產密切配合,為網絡犯罪持續“輸血供糧”。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成為檢察機關的打擊重點之一。鄭新儉表示,要依法從嚴懲治職業化、團伙化買賣個人賬號密碼的行為,堅決治理“接碼”“打碼”平台和養號產業。依法嚴厲打擊“跑分平台”等各類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阻斷犯罪資金流轉渠道,有效防范支付結算“體外”循環。

      網絡犯罪主體向“三低”人群發展

  對待傳統犯罪,司法機關一向講“懲防並舉”,但此次發布會將“預防為先”作為下一步的工作重點。“之所以這樣調整,主要是基於網絡犯罪不同於傳統犯罪的突出特點。”鄭新儉進一步解釋。

  網絡犯罪的非接觸性降低了犯罪的罪惡感﹔超長的黑灰產業鏈細化犯罪分工,產生了大量所謂的“就業崗位”﹔細化分工降低了犯罪專業門檻,實施網絡犯罪不再必須具備專業的技術和高學歷,加之超高的收益,致使大量法律意識淡薄、社會經驗不足的人步入犯罪“陷阱”。網絡犯罪主體開始向低齡、低學歷、低收入“三低”人群發展,甚至一些在校學生、社會務工人員也深陷其中。

  發布會明確,要更加重視犯罪預防,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加大以案釋法的力度,注重從辦案中梳理最新的犯罪手段和風險點,揭示犯罪的行為本質和危害。

  同時,要推動加強行政監管,促進行刑銜接。檢察機關要結合司法辦案,注重發現行政執法中的漏洞與不足,加強與行政機關聯系,推動加強行政前置監管,完善行政處罰、信用懲戒等措施,發揮對網絡行為的規制、約束、警示作用,防止這些行為滋生演變。對於不構成犯罪但觸犯行政法規的,及時移送相關行政機關進行行政處罰,使違法行為人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和必要的法治教育。

(責編:趙超、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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