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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很“拼”,但不能很“多”

周琳、王默玲
2021年01月13日08:17 |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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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可以很“拼”,但不能很“多”

  先是員工猝死,再是有員工跳樓自殺,后又有員工因發布言論后被調查,最終因違反員工手冊被“辭退”,近日,新經濟平台拼多多數次陷入輿論漩渦。如何看待奮斗拼搏與“狼性”加班、員工權利與企業發展,更是引發多方討論。
  根據不完全統計,三起事件發生后,拼多多已經數次對外發布回應。可惜的是,多次回應中,未見深刻反思是否存在讓勞動者超時工作的制度安排,是否有背離奮斗精神的畸形價值觀。
  這並非個案。近年來,多家互聯網公司在飛奔壯大的道路上,讓畸形加班、“996”工作制從幕后走到台前,在行業內多次發出“大小周是硬核奮斗”“996是福報”等言論,並假借“奮斗”之名變得合理化。這是對奮斗本意的誤讀,也是對員工合法權益的侵害,更是部分企業為了逐利而壓縮用人成本的“遮羞布”。
  另一方面,“996.ICU”“福報”“內卷”“社畜”“打工人”等詞匯的流行更反映出,員工個人在與平台對話、與現實賽跑時的無能為力,隻能自嘲解圍。
  我們承認社會的快速發展,一部分是加班加出來的﹔但勤勞不應當是過勞,拼搏更非拼命。爭議“996”不是不想奮斗、不要勞動,更不能用一句“你不996,自然有人替你996”來搪塞。
  一些互聯網平台該反思的,絕不是哪個員工發布了錯誤的言論,而應反思更深層次的問題:勞動者的個人權益究竟該如何保障?企業發展如何設計出更好的激勵措施?
  加班就是加班,不是文化,更不能和崇尚奮斗畫上等號。即使是按照勞動法的最上限來計算,“996”也已經觸碰了法律的紅線。目前,上海市長寧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已第一時間介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拼多多的用人合同、用工時間等勞動用工情況展開檢查。期待此次的輿論關注,能讓勞動法長出“牙齒”,依法對相關事件給予調查、給出公正結論。
  資本不能搞“奮斗者”等同於“加班人”、不加班就是不思進取的“道德綁架”。隨著互聯網行業從野蠻生長逐漸轉向注重發展品質,企業制度設計和激勵措施,不僅要依法合規,更要文明高效,切實拿出能讓勞動者心甘情願和企業共同進退的各種保障制度,從高速增長轉向高質量發展。
    (本報記者周琳、王默玲)

(責編:趙超、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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