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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存款產品陸續下架

互聯網金融,要創新更要安全

本報記者  王晶玥
2021年01月08日08:37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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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寶日前下架理財頁面所有銀行存款產品,隻允許其對已購買產品的用戶可見。隨后,騰訊理財通、度小滿金融、攜程金融、京東金融等也紛紛作出同樣舉動。多家平台就此回應稱,下架互聯網存款產品是為了滿足監管規范要求。

  

  操作不合規范

  互聯網存款產品是指商業銀行借助互聯網金融平台銷售的存款產品,銀行提供產品和服務,並向平台支付一定手續費,后者提供產品信息展示和購買接口。

  相關專家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指出,這些銀行大多是地方級的城商行、農商行,服務於本地企業,吸存攬儲能力相較大型銀行有限。其瞄准極富流量的互聯網平台,在APP上開通存款通道,借此獲得線下完全無法比擬的客戶量。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局長孫天琦曾在“數字金融領域監管科技探索與應用研究會”上說,一些銀行開通互聯網平台存款業務才幾個月,就已吸收200多億元,佔其各項存款比例速升至25%,甚至有銀行通過互聯網平台吸收存款總額佔比達70%。

  但問題在於,依據相關規定,儲蓄業務隻能由銀行、信用社等專門機構負責。支付寶等平台屬於非金融機構,不能展開此業務,即使產品本身沒有問題,作為“中介”吸收存款也不合規。

  孫天琦近日在第四屆中國互聯網金融論壇上公開點名銀行與互聯網平台合作的存款產品,稱多家銀行在互聯網金融平台上推出存款產品,給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帶來新課題,指出互聯網金融平台開展此類金融業務,屬“無照駕駛”的非法金融活動,應納入金融監管范圍。

  風險不容小覷

  據了解,11家頭部平台上涉及存款在售的銀行有50多家。然而“繁榮”背后,隱患重重。

  首先,銀行風險加大。據悉,互聯網平台將存款產品按利率高低排序,為增強競爭力、吸引客戶,銀行必須提高存款利率。如此一來,平台佔用費等資金成本也隨之上升,致使銀行不得不追求更高利益。高利益通常意味著高風險,銀行抵御風險能力較弱,投資高風險項目后,資產端風險將大大增加。

  面向全國吸存攬儲,與這類銀行服務本地區的規模相悖,專家指出,一旦存款產品利率下調或由於其他原因而出現大量用戶同時取款的擠兌現象,將導致銀行流動性危機。

  此外,消費者權益受損。平台相關購買頁面上,存款產品往往突出“零風險”導向,暗示不論何種類型銀行、位於哪一區域、存款產品利率如何,都由存款保險兜底。實際上,銀行等個別金融機構經營出現問題時,存款人可根據《存款保險條例》相關規定獲得賠償,但互聯網平台並不在此范圍內。

  個人信息安全也值得重視,相關專家指出,互聯網平台還有可能掌握到用戶資金的出入情況,導致金融消費者信息泄露等問題。

  加大監管力度

  有觀點認為,此次監管層認為互聯網存款不合規,與其說針對中小銀行,不如說是劍指互聯網金融。

  由於具有開放性高、流量大、門檻低等特點,互聯網金融近年發展迅速,但相關爆雷事件也時有發生。據此,2020年以來,監管部門出台一系列監管辦法,旨在對其予以規范。

  2020年11月2日,銀保監會等部門起草《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規范小額貸款公司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統一監管規則。銀保監會首席律師劉福壽說,通過逐漸壓降,國內P2P平台現已完全歸零,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取得實質性進展。

  央行副行長潘功勝指出,要堅持所有金融活動必須依法依規納入監管。一系列行動顯示出金融監管的力度和決心。互聯網金融是技術進步帶來的金融創新,是傳統金融的新業務模式,應避免扼殺創新,不“一棍子打死”。但是,更不能放任自流、助其野蠻生長,需要根據監管評級、經營情況、風險管理能力等因素設定“門檻”,加強規制,提升監管能力,明確哪類銀行不能做哪類業務。金融創新必須在審慎監管的前提下進行。

(責編:趙超、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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