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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擬立法明確 不得強制業主“刷臉”

柳 文
2020年11月02日08:27 |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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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杭州擬立法明確 不得強制業主“刷臉”

  近日,《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修訂草案)》提請浙江杭州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該修訂草案提出:禁止強制業主通過指紋、人臉識別等生物信息方式進入小區。如獲通過,該管理條例將成為我國首部明確規定人臉識別禁止性條款的地方性法規。

  近年來,人臉識別技術場景運用日益廣泛,智慧城市建設、手機端登錄解鎖、商場購物乃至出入小區等,各種場景下都能見到人臉識別技術的影子。據相關研究機構評估,去年我國人臉識別系統市場規模達34.5億元,預計5年內將超100億元。

  今年以來,多地小區物業要求安裝智能門禁系統,甚至有些強制居民採用人臉識別方式進出。小區物業是否有權強制採集居民面部、指紋等生物信息,是否侵犯個人隱私?採用人臉識別有無數據泄露風險?這些問題都需要得到解答。

  “不可否認,指紋、人臉識別等技術在智慧小區建設中起到重要作用,但目前物聯網設備多且雜,由於使用不同安全防護等級,產品參差不齊,存在信息泄露風險。”杭州電子科技大學電子信息學院副教授李金新表示,“刷臉”過程中,個人姓名、性別、年齡、職業等大量信息都被採集並儲存。這些信息如果得不到妥善保管而被泄露,用戶隱私就有可能處於“裸奔”狀態。

  根據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研究機構發布的《人臉識別應用公眾調研報告(2020)》顯示:超六成受訪者表示,人臉識別技術當前有被濫用風險,63.64%的受訪者擔心人臉信息會被泄露。“指紋、人臉特征等生物識別信息是個人信息安全最后一道防線,亟待畫出法律准入紅線,避免技術濫用引發系統性安全風險。”李金新認為。

  今年3月份,《信息安全技術個人信息安全規范》(2020年版)國家標准正式發布,進一步明確了關於收集、儲存個人生物識別信息的要求。近期,備受關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正式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數字治理變革廣度、深度不斷拓展,在這一大背景下盡快制定個人信息保護方面的專門法規顯得尤為必要。

  “人臉識別技術開發有巨大拓展空間,有關部門應在推廣應用、數據共享等方面加大引導力度,促進行業健康快速發展。”中國社會學會常務理事楊建華認為,立法機關應從個人權益保護角度,通過系統的個人權利內容及個人信息處理者義務相關規定予以全面細化落實,切實保護好個人信息權益、促進個人信息合理利用。

  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員夏學民建議,對廣泛存在於人臉識別技術等智能信息系統中的算法規則,有關部門應盡快啟動合法性審查,筑牢個人信息防護法制防火牆。進一步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宣傳教育,推動形成政府、相關行業和社會公眾共同參與個人信息保護的良好環境,為個人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動奠定堅實基礎。

(責編:趙超、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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