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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立法為人臉識別應用厘清界限

郜小平
2020年10月30日08:14 |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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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期待立法為人臉識別應用厘清界限

  近日,《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修訂草案)》被提請至杭州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擬規定,物業服務人不得強制業主通過指紋、人臉識別等生物信息方式使用共用設施設備。如果該修訂草案通過,將成為國內首次對小區生物信息識別作出規范的正式立法。

  這不是杭州第一次因人臉識別引發法律上的關注。就在去年,因為不願意使用人臉識別,浙江理工大學特聘副教授郭兵將杭州野生動物世界告上了法庭。這成為國內消費者起訴商家的“人臉識別第一案”。

  相比法學學者的較真,更多普通人把人臉識別當成一項高大上的科學技術。從進小區到過安檢再到付賬單、打開駕駛艙,都十分方便,人臉識別技術在抓逃犯等領域更是屢立大功。

  人臉識別技術固然提供了方便,也帶來了不可忽視的風險,特別是人臉識別所採集的人臉信息屬於“活體數據”,一旦泄露或被濫用,對個體安全來說不堪設想。事實上,很多人臉識別應用,並不是出於公共安全目的,應用門檻極低。

  技術的應用,並不是非此即彼,我們也看到,人臉識別也有助於推動科技向善,例如,當孤寡老人在家摔倒時,或失智老人長時間沒有進出小區記錄,系統可以及時報警,人臉識別在尋找兒童走失等場合也發揮了人文關懷的作用。

  什麼場合能用,用到什麼程度,是否非用不可,目前對人臉識別收集的主體、目的、方法、范圍與程序等,都缺乏相應的限定,對違規收集或使用的行為應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都不甚清楚。

  個人信息保護不宜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如果杭州修訂草案通過,也是一種先行先試,其經驗與成效值得在更多地方借鑒和推廣,我們也期待,立法能在更大層面予以重視。

  同樣在本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在中國人大網上公布,並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草案進一步明確了如何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對於違法收集、處理個人信息的行為也制定了更為嚴厲的處罰措施。

  對人臉識別立法,並不會影響產業與應用的發展,事實上,通過立法,就是要明確各方權利或權益歸屬、化解糾紛。隻有規則明確了,應用才可能進入良性循環,產業也可獲得長遠發展,唯有建立起制度性的籬笆,才能構建更寬廣領域的數字經濟。

  南方日報記者 郜小平

(責編:趙超、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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