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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牟私利“打假”打官司糾纏5年 北京高院宣判:不支持職業索賠

2020年10月12日09:31 | 來源:人民網-IT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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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劉某先后在北京馬甸大型服裝服飾購物節的展銷活動上花10萬余元購買86盒海參,隨后以未標生產日期、標簽中標明的產品標准號非海參為由,將銷售商、生產商、展銷公司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方返還購物款、公証費,以及增加十倍貨款賠償等費用,總計百萬余元賠款。

近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這起備受關注的“天價海參索賠案”給出再審判決,宣判維持一審判決,並明確不支持劉某的百萬索賠。這是《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自今年1月1日實施后,官方再次明確不支持職業索賠人的相關訴訟請求。

法院再審不支持職業索賠人十倍賠償

北京朝陽法院一審判決時,就已查明劉某在2014年至2017年之間,曾在北京多個區縣法院提起過數十起購買商品后進行索賠的訴訟案,為此認定劉某屬於職業索賠人,非以生活目的購買商品,最終判決支持劉某的退貨訴求,但不予支持其十倍貨款賠償。

二審法院則認定涉案海參包裝上未載明生產日期、產品標准號錯誤,屬於重大食品安全問題,支持劉某“退一賠十”。

直到去年12月30日,北京高院決定提審此案,今年9月15日作出再審判決,認定劉某實際購買的是裝入包裝盒的散裝海參,其也未能提交証據証明案涉海參存在質量問題且對其造成人身損害,因此其請求相關經營承擔10倍價款的賠償責任沒有依據、不予支持,最終撤銷二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

職業索賠佔用司法資源應予打擊遏制

據統計,近年來全國以“打假”、“維權”為名發起的“職業索賠”惡意投訴舉報案每年超100萬件,“職業索賠”已影響到商家、平台、監管部門、司法部門等多方,破壞了市場營商環境,侵佔了消費者正當維權的司法執法資源。

全國人大代表儲小芹就曾在全國兩會上建議,“職業索賠”的動機並非為了淨化市場,而是利用懲罰性賠償為自身牟利或借機對商家敲詐勒索,這類行為嚴重違背誠信原則,無視司法權威,大大浪費司法資源,應逐步遏制“職業索賠”的牟利性打假行為。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也在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中明確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的“職業索賠”不再予以受理。這意味著,以“打假”等名義實施惡意投訴的“職業索賠”大門已被關閉。(楊虞波羅)

(責編:楊虞波羅、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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