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IT

必須關注公眾號的潛規則該改改了

張濤
2020年08月12日07:59 | 來源:檢察日報
小字號
原標題:必須關注公眾號的潛規則該改改了

  “在嗎,幫我投個票?”點擊親友發來的鏈接,想進入投票通道卻發現先要關注公眾號﹔來到藥店門口,本意是為幫助顧客了解身高、體重等基本健康情況的體重秤上出現一行小字:“掃描二維碼關注即可使用”﹔逛完商場打算從車庫驅車離開,不關注公眾號竟無法繼續繳費操作……就在日常生活場景裡一次次的掃碼中,手機“訂閱號”列表越變越長(8月10日《瞭望》)。對此,商家美其名曰方便消費者,但這種“形式自願、實質強制”的交易行為讓不少公眾難以接受。

  首先,關注公眾號意味著允許對方獲取自己的微信頭像、昵稱、地區和性別等個人信息,難免讓不少人擔心個人信息泄露的風險。其次,隨著關注的商家越來越多,手機“訂閱號”列表越變越長。有市民抱怨,“訂閱號”中隻有不到一半是自己真正想去關注的。不僅影響用戶對於有用信息的閱讀,還會遭遇各種推送廣告的狂轟濫炸。此外,關注公眾號才能享受服務,對於不會用智能手機、沒有微信號的老年人來說很不方便,涉嫌消費歧視。

  誠然,互聯網時代,粉絲就意味著價值。對於商家公眾號來說,不僅渴望漲粉增加流量,也希望借此拉攏消費擁躉,實現廣告精准投放。不過,漲粉應取之有道,“不關注就不能使用”的消費潛規則,不僅有違情理,而且涉嫌違法。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商家強制消費者關注公眾號進行點餐和付款,涉嫌侵犯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利用格式條款排除或限制消費者權利。同時,一些停車場要求車主關注公眾號,通過平台繳費,還涉嫌違反人民幣管理條例中有關規定——“以人民幣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

  商家引入二維碼進行交易和結算無可厚非,但不能捆綁強制關注公眾號的“附加條款”。商家推廣公眾號,關鍵還要憑借產品和服務,讓消費者覺得可以從中獲得實用信息和實惠讓利,自然而然會成為粉絲。在日常消費中,利用公眾號進行點餐、付款等可以成為一種選擇方式,但不能是唯一選擇。

(責編:趙超、趙竹青)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