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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詐騙洗錢“盯上”網絡虛擬幣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李超 通訊員 潘聰偉 何君成
2020年08月04日08:05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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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電信詐騙洗錢“盯上”網絡虛擬幣

  去年11月,江蘇江陰高女士的QQ郵箱裡收到一份淘寶網絡刷單廣告,她想閑著也是閑著,網上兼職可以賺點外快,隨即添加了對方QQ,了解刷單的操作流程。

  完成第一筆任務后,高女士點開對方發來的鏈接,通過支付寶轉賬過去100元,不到一分鐘就收到105元,其中5元便是刷單佣金。她放鬆警惕,開始第二筆、第三筆刷單任務。后來,當高女士再次轉賬4800元后,對方沒有如約返還佣金,反而以“任務還未完成”為由,告訴她繼續支付9600元才能返現。

  高女士稱賬戶余額不足,對方依舊發信息要求其刷單,這讓她意識到可能被騙,趕緊報警。警方跟蹤高女士被騙資金流向后發現,被騙的錢流入一家網絡科技有限公司YY直播平台並被用於充值Y幣,后該Y幣被一個郭姓男子購買並轉賣。今年1月,犯罪嫌疑人郭某、鮑某先后被抓獲。一起以洗白詐騙所得為目的的電信詐騙下游關聯犯罪案露出水面。

  據郭某交代,去年9月,他在微信群中認識了一些倒賣YY號的“商人”,了解到可以通過倒賣YY號賺錢。郭某先在微信上私聊出售YY號的“商家”,確認交易的YY號裡Y幣數量、買賣單價等,隨后,對方發來掃碼支付的二維碼和交易YY號的賬號密碼。至此,“收號”完成。接下來,郭某開始找尋客戶加價“賣號”。他一般在“收號”折扣基礎上加價1%出售給客戶,YY主播鮑某就是郭某的客戶之一。

  去年12月,兩人在網絡上結識。據鮑某交代,郭某出售的Y幣比平台的價格低很多,平台充值價格是1元換1Y幣,郭某出售的大概是平台的7折。明知道這些Y幣“來路不正”,鮑某仍不斷向郭某收購Y幣,再高價轉手或給自己刷禮物消耗。

  截至案發,郭某大量收購並出售給鮑某的Y幣共計170萬余個,價值170萬余元,兩人已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據了解,2017年以來,江陰市人民檢察院已辦理電信網絡詐騙案件938件1169人,其中,上下游關聯犯罪佔了很大比例,相關案件數為243件,佔比26%。不法分子為躲避公安機關追查,採取充值點券、虛擬貨幣等方式將詐騙來的錢“洗白”,類似案件也屢屢見諸媒體。

  國內一家游戲公司公關部負責人表示,通常情況下,詐騙分子騙取充值服務以后,會向第三人轉賣牟利,少部分也可能自己消耗,或者先聯系好轉賣的買家,生成交易訂單后騙取受騙者為轉賣訂單付款,另外收取買家的貨款牟利。

  江陰市人民檢察院負責案件管理的倪桂新表示,檢察機關需聯合網監、互聯網公司、相關職能部門,加大對此類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從下游犯罪找到突破口從而全鏈條式打擊。

  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律師周浩表示,電信詐騙的下游犯罪一般分為三類: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幫助網絡信息活動犯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這三類犯罪如果構成電信詐騙的下游犯罪,當事人必須明知上游的電信詐騙犯罪。周浩強調,如果互聯網公司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公司所從事的獲取信息、提供信息、為用戶提供支付通道的相關服務存在電信詐騙行為,那麼該公司的行為就會構成相應的犯罪。

  周浩建議,互聯網公司應該提高法律意識與相應的防范、甄別能力,詳細審查交易的背景、時間,以免旗下的軟件淪為犯罪分子的詐騙工具。

  江蘇律師協會電子商務與信息網絡業務委員會趙達軍律師建議,網絡游戲業務應盡快完全實行實名制,且應對游戲幣與貨幣之間兌換的金額、頻率作出一定限制,網絡游戲賬戶之間轉讓游戲幣也應予以一定限制。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李超 通訊員 潘聰偉 何君成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編:趙超、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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