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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互助做大更要做優

涵  銘
2020年06月05日08:28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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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隨“互聯網+”時代的來臨,網絡互助平台作為一種以網絡為運營基礎,提供疾病互助計劃的小額健康保障互助機構得到快速發展。螞蟻集團日前發布的全國首份《網絡互助行業白皮書》稱,2019年我國各類網絡互助平台的實際參與人數為1.5億,預計2025年將達到4.5億人。

  網絡互助能獲得如此發展速度、規模,得益於中國這片特有的“肥沃土壤”——

  一來,它迎合了部分中低收入群體的重疾保障需求。購買商業重疾險每年須交幾千元保費,但網絡互助計劃參保者每年分攤金額不足200元,看上去很實惠。因此不少人放棄原來投保商業保險的計劃,參加互助保障。

  再者,互聯網技術的興起和網絡消費的普及,讓人們逐漸認同基於“網絡社區”的互助模式。人們信賴屏幕后的“陌生人”,願意提供信息、支付費用並獲得幫助,這在十幾年前是不可想象的。

  此外,扶危濟困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相較於購買商業保險時“價格博弈”“信息不對稱”等弱勢體驗,互助形式更容易給參與者“主人翁”的良好感覺,在享受保障的同時獲得“贈人玫瑰”的美好體驗。這是網絡互助快速做大的深層動力。

  《白皮書》數據顯示,按照大病網絡互助金總額在全社會大病醫療費用的佔比統計,2019年網絡互助將全國大病醫療費用平均保障水平從60%到提升到60.73%,貢獻度為0.73%,預計2025年貢獻度將上升到3%。

  不過,在網絡互助快速成長的同時,對它的監管亟待加強。

  首先,相關規范有待明確。2020年3月國務院出台的《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明確“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醫療救助為托底,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慈善捐贈、醫療互助共同發展的醫療保障制度體系”。一些網絡互助機構將這些表述解讀為“網絡互助成為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力量”,但事實上,上述文字並未明確此“互助”是僅指傳統的企事業單位成員間團體互助,比如工會成員和行業從業者之間的互助模式,還是將網絡互助機構也納入其中。

  定位不明導致管理盲區。目前部分網絡互助機構被歸口在民政部門,更多的則是僅僅在工商部門注冊的“網絡科技企業”。而這些互助平台的運營模式,早已超出傳統的籌資、募捐等界限,涉及融資等行為,並掌握1億多人的基本信息、健康信息,亟待明確其監管歸屬,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規政策,防止風險積聚,使之成為提高居民福祉、完善社會治理的得力手段。

  其次,要提高網絡互助運行透明度。事實上,網絡互助發展十年來,對一些公眾疑問始終沒能做出很好的正面回應。比如:怎樣避免互助組織管理層親朋好友患病后再參保的“道德風險”?如何化解保護會員隱私與提高賠案透明度之間的矛盾?發生賠案越多、平台收取管理費越多而最終由成員分攤的模式是否合理?凡此種種,亟待管理歸口后,由監管部門、第三方機構等合作,建立起科學高效的信息披露、分析、發布機制,形成各方力量相互監督、促進的監測機制。

  眼下,某些網絡互助機構在“攬客”時與商業重疾險、醫療險“比價”。其實,部分網絡互助產品的重疾發生率隻有商業保險的1/10,所以其“保費”便宜到隻有一兩百元也並不稀奇。說白了,他們在承保時用免責條款“屏蔽”了大部分非健康人群,並且不像商業重疾險那樣有續保承諾。這種故意模糊自身的功能,通過打壓“重疾險”獲客的行為,有違公平競爭准則,存在誤導嫌疑,也不利於多層次健康保障體系的完善。

  強化居民健康保障,要用好網絡互助這支力量。不能放任其在灰色地帶游走,要把它拉到“陽光下”,勤修剪,使其健康成長,為健康中國建設做出更大貢獻。

  《 人民日報 》( 2020年06月05日 19 版)

(責編:趙超、趙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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