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IT

治理彈窗廣告須有硬措施

史洪舉
2019年12月09日08:21 | 來源:北京青年報
小字號
原標題:治理彈窗廣告須有硬措施

  最近,手機和電腦上的彈窗廣告問題再次引發了社會各界的關注,部分彈窗廣告甚至還存在著木馬植入、信息詐騙和強制消費等安全隱患問題。據央廣“中國之聲”報道,這些彈窗廣告可以根據上網人群進行精准推送,還可以根據后台賬戶的標簽選擇推送網站。相關人員表示不用擔心被舉報,因為網上到處都是廣告。

  使用電腦和手機瀏覽網頁的用戶幾乎都“被強迫”看過彈窗廣告。更令人氣憤的是,有些廣告涉及低俗色情的內容,並長時間霸屏,不僅耽擱用戶正常瀏覽網頁,還可能帶來尷尬,甚至可能被植入的病毒侵犯個人信息,這些都令人不堪其煩。所以,無論從哪方面講都應該採取嚴厲措施治理這類彈窗廣告了。

  當大多數人選擇手機和電腦瀏覽網頁、選購商品時,通過網頁彈窗方式推送廣告自然會取得很好的效果。按說經營者及廣告公司採取彈窗方式推送廣告,在一定程度上能提高商品的競爭力和曝光率,應該不會被法律所禁止,但是任何行為都應遵循一定的界限,如果侵犯了他人正當權益,擾亂了社會秩序,就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對於彈窗廣告,廣告法及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都明確規定:利用互聯網發布、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志,確保一鍵關閉。不得以欺騙方式誘使用戶點擊廣告內容。未顯著標明關閉標志,確保一鍵關閉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對廣告主處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這就是說,彈窗廣告必須在顯著位置標明關閉方式,確保用戶可一鍵關閉。

  彈窗廣告之所以讓用戶不勝其煩,且推銷者明目張膽地表示“不怕告”,還在於其違法成本太低。如前所述,未顯著標明一鍵關閉標志的,最多可罰款3萬元,且處罰對象是廣告主。在實踐中,能夠擁有彈窗廣告技術者並非廣告主,而是廣告經營者或發布者,這種“打錯板子”的處罰是不會讓真正的違法者感受到任何損失。加之對於彈窗廣告的頻率,每天在每個網頁上發布的次數尚無明確限制,導致很多彈窗廣告鋪天蓋地而來,用戶關閉之后又出現一個新廣告,甚至難以找到關閉選項。

  治理彈窗廣告,首先應提高違法成本。可提高罰款的額度並對多次違規者給予吊銷証照、責令停業整頓、下架APP等處罰﹔明確彈窗廣告的投放頻率、次數等,如限定一個廣告每天在每個網頁上的投放次數,一個網頁每天允許投放廣告的總次數,用戶關閉彈窗后不得在該網頁再次彈出廣告等。

  對於彈窗廣告的周邊行為,是否涉嫌嚴重違法乃至犯罪,也應引起關注。如推廣涉及賭博、色情內容廣告的,可能涉嫌構成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未經允許強行在其他網站的網頁中推送廣告,或者植入病毒的,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而那些利用用戶瀏覽偏好精准推送廣告的,是否涉嫌侵犯公民信息,也值得深入調查。

  在信息爆炸時代,紛繁復雜的信息本來已經成為用戶的負擔,那些彈窗廣告更是讓看網頁淪為看廣告,給用戶帶來極大困擾,嚴重擾亂互聯網正常秩序。對此,相關監管部門應健全規則體系,強化監督態勢和打擊力度,確保彈窗廣告有序發展,讓用戶擁有綠色清淨的互聯網環境。

  漫畫/陳彬

(責編:畢磊、孫紅麗)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