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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防信貸資金違規流入網絡借貸平台等

林曉麗
2019年10月14日08:33 |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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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嚴防信貸資金違規流入網絡借貸平台等

  10月12日,北京銀保監局印發《關於規范銀行與金融科技公司合作類業務及互聯網保險業務的通知》(下稱《通知》),其中將“線上貸款合作”列在了重點防控風險的首要位置,提出嚴格落實自主風控原則,嚴防信貸資金違規流入網絡借貸平台、房地產市場等領域。

  風控必須由金融

  機構自己掌握

  北京銀保監局表示,部分銀行機構相關業務發展不夠審慎,風險控制和合規管理不足,合作機構資質良莠不齊,存在套貸騙貸、多頭借貸等風險和問題。

  《通知》強調,金融機構自主風控的原則,也就是說金融機構要想和金融科技公司合作,信貸最核心的風控技術不得外包。具體要求,不得將貸款三查、風險控制等核心業務環節外包給合作機構﹔不得僅根據合作機構提供的數據或信用評分直接作出授信決策﹔不得因引入保証保險、回購承諾等風險緩釋措施而放鬆風險管控。

  金融科技資深觀察人士畢研廣指出,目前,很多金融機構與助貸公司開展聯合貸款業務模式,本身不具備一定的“線上風控技術”,所以借助助貸公司替自己做“風控”。但是,一般的助貸公司風控與金融機構的風控准則不同,運營角色不同,這很容易導致“風控失效”,造成大面積的違約風險。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強調了關於信貸資金的流向問題,提出了嚴防信貸資金違規流入網絡借貸平台、房地產市場等禁止領域。

  中關村互聯網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員、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特聘研究員董希淼表示,一些沒有牌照、金融科技能力較弱的平台將受到打擊。

  銀行不得借助

  外部合作規避監管

  《通知》規定銀行開展合作類業務不得突破自身經營范圍,不得借助外部合作規避監管規定。要求銀行在業務發展初期應注意循序漸進,以試點等方式逐步開展。

  在保險業務方面,《通知》提出三個“不得”:平台不得參與保險業務的銷售、承保、理賠、退保、投訴處理、客戶服務等保險經營或保險中介經營行為﹔不得將保險產品與其他非保險金融產品同時展示或作引人誤解的對比宣傳﹔不得代收保費,以杜絕由於第三方網絡平台超范圍介入保險業務經營引發的各種問題和亂象。

(責編:畢磊、夏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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