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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處罰過馬路低頭玩手機有必要

2019年10月12日08:18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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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立法處罰過馬路低頭玩手機有必要

  近日,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批准通過了《嘉興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條例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了文明行為規范,針對“低頭玩手機”過馬路等行為作出了禁止性規定,以后行人過馬路時“低頭玩手機”最高可罰50元﹔機動車駕駛人從車輛上向外拋撒垃圾最高可罰款200元。此事引發網友熱議,有人認為立法處罰很有必要,也有人認為屬於小題大做。對此,你怎麼看?本期“京報調查”(新京報與清研智庫聯合推出)展開調查。

  ■ 旁邊評論

  立法規范過馬路玩手機,效果值得期待

  自從智能手機普及后,逐漸催生了一個新群體——“低頭族”,且有越來越壯大的趨勢。對“低頭族”來說,手機成了日常生活中須臾不可分離的一部分:吃飯看,走路看﹔睡前看,醒后看﹔有時間時長時盯著看,時間不夠時見縫插針也要看。一會兒不看手機就感覺“手足無措”,哪天忘帶手機更似“失魂落魄”。

  不分場合地過度玩手機,既不利於個人身心健康,有時還存在安全隱患,尤其是過馬路玩手機,因注意力完全在手機上,無視交通信號燈和過往車輛,交通安全隱患極大。近年來因行人過馬路看手機造成交通事故的案例並不鮮見,不少人甚至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價,教訓可謂慘痛。

  其實,對大多數人來說,並不是不知道過馬路玩手機的危害,只是總抱著僥幸心理,不以為意。或明知不對,卻難以自我約束,“欲罷不能”。因此,適時通過立法的形式強制規范,以外力引導人們形成自覺,擺脫手機依賴,矯正不良習慣,不失為一種值得肯定的方式。

  這往小了說,有利於個人身心健康,有利於維護正常交通秩序,往大了說,也是一個城市文明程度的體現。雖說其在操作層面上還有待進一步細化完善,但效果仍值得期待。 □井彩霞(媒體人)

(責編:趙爽、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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