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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用戶間的連接,實現流量精准營銷

社交電商 釋放更多消費潛力

李貞  李玥晴
2019年08月23日08:16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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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夏天我能實現‘水果自由’,多虧了拼多多。”熱衷網購的戴先生最近對電商APP(應用程序)拼多多推出的社交游戲“多多果園”很感興趣。通過這一功能,用戶可以拉好友幫忙共同種植虛擬果樹,然后在現實生活中兌換成水果。“我花了十五六天種的第一棵樹,兌換了5斤芒果,現在第二棵准備兌換檸檬的樹也快種好了。”

這種“社交+電商”的模式近來成長迅速,發展潛力巨大。中國互聯網協會在今年7月發布的《2019中國社交電商行業發展報告》顯示,2018年全國社交電商市場規模超1.2萬億,佔整個網絡零售交易規模14%。2019年預計市場規模達2萬億元,同比增長高達63.2%。社交電商已成為電子商務中不可忽視的規模化、高增長的細分市場。

社交電商購物用戶達5億

社交電商是一種基於移動社交而迅速發展的電子商務模式。對消費者來說,用社交電商APP購物常能享受到更多實惠。在淘寶和微店上有9年開店經驗的楊女士告訴筆者,雖然自己就是網店店主,但平時在購買卷紙這類生活用品時,會優先選擇拼多多。“我會用一些無門檻優惠券或者參加好友一起砍價的活動,買下來就會特別劃算。”

《2019中國社交電商行業發展報告》顯示,2019年中國手機網購用戶規模達6.1億,社交電商購物用戶規模達到5億,預計2019年社交電商佔比網絡零售規模超過20%,2020年將超過30%。

自2018年起,隨著拼多多、雲集等多家社交電商企業陸續成功上市,傳統電商也開始紛紛試水社交電商。2018年6月,京東推出“京東拼購”,后又與享橙、芬香合作,聯合拓展社交電商﹔今年5月,淘寶旗下社交電商APP“淘小鋪”也正式上線。

對外經貿大學國家對外開放研究院研究員程絮森在接受本報採訪時指出:“傳統電商向社交電商轉型是未來的一個發展趨勢。”

以人際關系網絡為渠道

與傳統電商以“貨”為紐帶、以網絡平台為經營渠道不同,社交電商以“人”為紐帶,利用互聯網社交工具,以人際關系網絡為渠道進行商品交易或提供服務。

《電子商務“十三五”發展規劃》提出,要“鼓勵社交網絡發揮內容、創意及用戶關系優勢,建立連接電子商務的運營模式”。顯而易見,通過社交屬性建立起用戶之間的連接是提高電商平台活躍度、加強商品針對性從而實現流量精准營銷的關鍵因素。

也有時尚社交分享電商平台的筆記編輯功能很強大。有網友說:“比如挑選口紅,我在試色的時候,就可以將精確的色號關聯在文章下方,有粉絲感興趣就可以直接點進去購買。”這樣完善的分享模式讓網友很有動力寫心得測評,也經常會瀏覽別人的筆記“種草”。

“社交電商是用戶主導的平台。”程絮森表示,“社交電商中信息傳播的受眾更加精確,因為用戶的社交網絡有一定的篩選性作用,能夠更精准地找到具有購買能力和購買沖動的消費者。”

既包容審慎也強化監管

在社交電商站上新風口的同時,加強對其規范監管也同樣刻不容緩。程絮森指出,社交電商不像傳統電商一樣具有完善的信用評價體系,容易導致用戶受到虛假推薦、虛假評論等問題的滋擾。

此前,抖音“網紅”商戶刷單售假屢遭消費者投訴。今年3月,社交電商“花生日記”因涉嫌傳銷被處以罰款7456.58萬元,是迄今為止國內社交電商最大的一筆罰單。

在法律法規層面,相關規定不斷完善。2018年7月,商務部公布的《社交電商經營規范》(征求意見稿)中明確了社交電商與傳銷、非法集資等行為的界限。今年初,《電商法》也正式實施。

在監管方面,今年6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等八部門聯合開展2019網絡市場監管專項“網劍行動”,為規范電商主體資格、加強對社交電商等經營者的規范引導。

“對於平台經濟,我們將秉承包容審慎原則。”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絡交易監督管理司負責人韋犁表示,包容審慎不等於不監管,對於出現假冒偽劣、侵犯知識產權、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等行為,將依法從嚴打擊。

(責編:易瀟、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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