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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視頻賣保險該不該信

曲哲涵
2019年06月24日08:22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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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短視頻這一傳播力、滲透力極強的營銷方式,無論是商家、消費者還是企業,已然避無可避。不如順勢而為,不斷加以規范

  

  “誰認識那個‘保姐姐’?她連最基本的保障和分紅的概念都說不清,哪來的資格在短視頻裡指導大家買保險?”在某保險論壇上,一位網友的發言道出了很多人的疑慮:“網紅”們在短視頻中銷售的金融產品可信嗎?能買嗎?

  這幾年,短視頻平台數量迅猛增長,內容遍及生活各個領域。有機構統計數據顯示,截至今年2月,短視頻已經成為移動互聯網第二大應用。與此同時,其用戶已經從“碎片化驅動”轉向“行為化驅動”,即已形成主動觀看習慣。由於大部分短視頻平台能通過加關注、直播、掃碼、加粉等方式實現發布者與用戶以及用戶與用戶之間的互動,具有較強的社交功能,所以電商小程序一旦嵌入,自然而然會出現“主播現場吆喝、粉絲熱情捧場”的銷售場景。

  短視頻的帶貨效應不可小覷。以美妝為例,目前抖音上擁有百萬以上粉絲的美妝達人超過100個。然而,“網紅”們是否有資格推銷金融產品,則要打個問號。由於金融產品較一般商品復雜,供需雙方信息不對稱,因此沒有相關部門的認可和審核,非持牌機構不得經營。所以,不管“網紅”有多紅,他們推銷金融產品,首先未必合規,其次未必具備足夠的金融知識,能說到點子上。更有甚者,這些視頻可能成為金融詐騙的幫凶。

  但我們必須正視的是,一個時代的消費者有一個時代的“觸媒”偏好,對短視頻這一傳播力、滲透力極強的營銷方式,無論是商家、消費者還是企業,已然避無可避。一味地堵,隻會令其逃避監管,在灰色地帶扭曲發展。不如順勢而為,不斷加以規范。

  令人欣慰的是,此事已引起監管部門重視。不久前,銀保監會就明確表示,抖音、微信、微博這類第三方平台宣傳或售賣保險產品必須遵守《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禁止第三方平台非法從事保險中介業務。

  市場情況和百姓需求千變萬化,規章制度也需要不斷完善,進一步深化、細化。比如,根據監管要求,第三方平台必須有銷售保險的資質,可如果有代理人資格的主播,在沒有牌照的第三方平台上開視頻,該如何處置?再如,“網紅”們自己並沒有代理人資格,但是他們通過掃碼鏈接等手段,與有牌照的代理人合作,一個前台“引流吸粉”,一個后台“用粉變現”,怎麼辦?短視頻的傳播具有及時性、爆發力,以目前的監管手段,能否及時有效地開展監控、追蹤、管理與懲戒?這些都是值得研究的問題。

  金融機構需加速提高短視頻營銷競爭力,強化跨界意識,選拔培養靠譜的“網紅”,為用戶提供既專業又有親和力的服務。行業、企業要立足長遠發展,加大投入制作、傳播一些普及金融知識、防范金融陷阱的小視頻,以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開展消費者教育。

  短視頻平台在淨化網絡環境、規范網商行為方面,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不妨以暢通投訴渠道、設立產品榜單、增加消費警示彈窗等手段,將坑害用戶的所謂“網紅”驅離,及時下架違規視頻。

  當然,消費者自己也要擦亮雙眼。別以為偶像無所不能,被一兩句屏幕裡溢出的話語所影響,就盲目下單。投資理財買保險,還是找專業人士更靠譜些。


  《 人民日報 》( 2019年06月24日 18 版)

(責編:趙超、夏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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