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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專供”不能成為劣質商品代名詞

苑廣闊
2019年06月18日08:01 |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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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電商專供”不能成為劣質商品代名詞

一箱同品牌的紙巾,網店售價便宜一二十元﹔一件同品牌同款的服裝,網店售價是實體店的一半﹔一款看似一樣的電視機,線上線下價格相差千元……眼下正值“618”電商大促,不少消費者反映,網上搜到同品牌同款商品的價格雖然便宜不少,但收到貨后卻與實體店有差距。據新華社報道,業內人士介紹,不少商品實為品牌的“電商專供”款。

“618”電商大促,各大電商平台、商家下足了功夫,做足了聲勢。很多消費者的購買欲望也被充分調動起來,網絡購物車已經被逐漸填滿,隻等出手下單。但一些有經驗的消費者卻對電商、網購多了一份警惕心理,因為他們擔心買到“電商專供”商品。所謂的“電商專供”,就是專門供給電商,通過網絡銷售的各種商品,這類商品在實體店是見不到、買不到的。

為避免線上線下兩個渠道的利潤互搏,不少廠家生產專供電商渠道銷售的“專供款”,早已成為慣例。按理說,作為一種銷售策略,這樣做似乎也沒有什麼不妥,但問題在於,在電商領域,各大電商平台、各路網絡商家之間更容易掀起價格戰,消費者也更喜歡在各個平台和商家之間進行比價。為了在價格上取得競爭優勢,廠家就隻能想方設法壓低產品的生產成本,於是,“電商專供款”往往就成了價低質劣商品的代名詞。

一些鞋服、箱包、家電、衛浴、紙品更成了“電商專供”的重災區,簡直讓消費者防不勝防。更值得注意的是,“電商專供款”產品隻要符合國家相關的生產標准,並不屬於假冒偽劣產品,所以難以通過相關法律法規予以監管。換言之,“電商專供”商品的出現,只是廠商的一種營銷策略,即便可能對消費者的利益帶來損害,但並不違法違規。

目前務實可行的做法,一是引導和督促生產廠家、商家通過各種方式對“電商專供”商品做出明確的標識,充分滿足消費者的知情權,以供消費者自己根據自身情況進行選擇。二是需要消費者秉持必要的消費理性,既不要被電商產品的低價瞇了眼,也不要被各路電商頻頻掀起的價格戰裹挾進去無法自拔,買回一大堆價低質劣,價值不大的商品。

(責編:董思睿、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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