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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網絡個人隱私還得加把力

張鵬禹
2019年05月10日08:24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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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再次審議了民法典人格權編草案,草案中對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專門設立了一章進行規定,此內容被許多人視為一大進步。筆者認為,這背后反映了互聯網時代人們對於個人信息泄露問題的擔憂以及對於個人信息保護的呼聲。

  隨著網絡技術不斷發展,網絡世界與現實世界的界限越來越模糊。人們享受著網絡互聯帶來的便利,但同時,自然人隱私、個人信息被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的情況也越來越嚴重。屢禁不止的騷擾廣告電話、輕而易舉的人肉搜索,更有甚者拿著公民的個人信息在互聯網上販賣,鑽盡個人信息保護的漏洞。網絡傳播具有即時性、無邊界性和受眾廣的特點,個人信息若在網絡上隨意傳播並經不當使用,輕則對個人生活造成困擾,重則影響其人身安全。

  如今,收集信息的技術手段越來越先進、越來越簡單,信息泄露的風險也隨之越來越高、情況越來越復雜。有人發現,在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除了傳統的帶有個人識別特征(如姓名、性別、年齡)信息外,個人行蹤信息、個人網絡瀏覽信息等虛擬內容也變成了個人信息的一部分。自己愛去哪些地方、愛看哪類電影、消費水平如何……大數據甚至比自己還要一清二楚。因此,在對隱私權和個人信息進行立法保護時,要考慮對醫療健康信息、行蹤軌跡、財產狀況等可能會暴露個人生活偏好和隱私甚至可被他人作為商業資源利用的信息進行保護,進一步擴大個人信息保護的范圍。

  另一方面,在保護隱私和個人信息的同時,需要處理好其與網絡產業發展的關系,平衡好網絡平台同權利人和行為人之間的利益關系。同時,在面對涉及公共安全問題的事件時,應謹慎對待,處理好二者之間的關系。

  網絡世界構成了人們日常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個人信息的范圍究竟是什麼?哪些個人信息應受到法律保護?如何保護?筆者認為還需要進一步明確。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在草案真正確立並實施以前,不論是政府、企業還是個人,都應對公眾自身的隱私和個人信息保護繼續作出努力。

(責編:孟哲、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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