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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不該是違法廣告的“后門”

崔文佳
2019年04月19日07:31 |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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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網絡不該是違法廣告的“后門”

  以“發現美好”“記錄生活”為賣點的分享類APP頗為流行。但近來有媒體發現,所謂的“美好生活”暗藏貓膩。比如,大量煙草營銷信息變著花樣描述游走其中。這些“情懷軟文”動輒把煙草跟愛情、友情挂鉤,暗暗美化吸煙行為,提升著消費者對煙草品牌的認同度。

  遭到曝光后,涉事APP第一時間下線了所有提及煙草的筆記軟文,認錯態度不可謂不積極。然而,眾所周知,公開傳播煙草廣告是赤裸裸的違法行為。《廣告法》明確規定,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戶外發布煙草廣告,《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亦有相關條款。在網上大肆傳播美化煙草信息,顯然不是自行刪帖、說句道歉就可以輕鬆免責的。

  以更大視角看,網絡平台的違法廣告其實比比皆是,不僅僅是煙草廣告,還集中在醫療廣告、博彩廣告等諸多領域,因為錯誤引導還造成了很多人財兩失的悲劇。對這類違法廣告,國家法律其實都劃出了紅線。然而,相較於對傳統媒體嚴管重罰,高壓之下違法廣告不敢露頭,對大量網絡平台的監管可謂十分無力,大給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之感。

  客觀地說,相較於傳統媒體,網絡平台上的信息浩如煙海,監管起來確實費時費力。尤其如今很多違法廣告早已不是“平鋪直敘”,通篇下來可能難見一個“香煙”“賭博”之類關鍵詞。不好管是客觀事實,但這不是不作為的理由。必須看到,不管違法廣告以何種面目出現,它們最終都會落腳於傳播平台。這就意味著,打擊違法廣告必須要用一把尺子,圍繞所有類型平台發力,誰家地界發現,誰家擔責埋單。不能一頭緊、一頭鬆,導致違法廣告統統跑到了網上,不減反增、愈演愈烈。

  說到底,狙擊違法廣告的關鍵在於監管部門能否動真碰硬。倘若隻管傳統媒體這些容易管的平台,對於網絡平台等不好管的對象總是“慢半拍”,甚至不曝光就看不見、不出事就不動真格,那麼違法廣告就不只是轉移、更會壯大。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法律效力也不存在網上網下之別。應管盡管,管要嚴管,才能肅清違法廣告的流毒。

(責編:畢磊、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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