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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機廣告別成“牛皮癬”

周珊珊
2019年04月10日08:18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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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高興興買回智能電視,卻發現一開機就被廣告包圍:這些短則10多秒、長則近1分鐘的廣告,無法關閉、跳過或快進,給人帶來困擾。最近,一些消費者因此對多家品牌智能電視發起投訴。

想要收獲智能體驗,卻讓廣告絆了腳,無疑影響了消費感受。從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角度出發,出廠自帶、不可消除的開機廣告,涉嫌損害消費者的切身利益。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有開機廣告但在產品說明書和詳情介紹頁面未提及,損害了用戶知情權。根據《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強制消費者看廣告,不給其自主取消、關閉廣告的權限,也有違“利用互聯網發布、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的條款。

面對消費者的質疑,相關企業的售后客服表示,智能電視開機啟動需要一定等待時間,此時加入廣告可以緩解用戶開機時的枯燥。更深層次原因恐怕在於,智能電視生產商採取了前期低價搶佔市場、后續靠廣告等補貼利潤的商業模式。從表面上看,利用開機空當插入廣告,或許是智能電視生產企業和廣告主的“雙贏”,但實際上,這種做法的廣告效果還有待評估,而且很可能損害品牌的美譽度。事實証明,企業如果隻看短期效益,最終影響的必然是自身的長遠發展。

其實,早在2017年,河南省消費者協會就曾圍繞電視機廣告問題公開征集線索,擬對多家電視品牌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提起公益訴訟。應當看到,商家之所以緊盯智能電視開機廣告,其實是瞄准了正在快速成長的消費細分市場。當前,隨著居民消費不斷升級、基於互聯網平台的消費空間持續拓展,新的增長點正在出現。數據顯示,2019年預計智能電視的整體出貨量約佔中國電視機市場出貨總量的90%﹔而超過60%的周活躍用戶曾經在智能電視上有過付費行為。如何在尊重智能電視消費者的基礎上,更好提升使用體驗、滿足用戶需求,是激活消費潛力的現實課題。

消費是最終需求,既是生產的最終目的和動力,也是人民對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體現。去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進一步激發居民消費潛力的若干意見》。隨后,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實施方案(2018—2020年)》,明確提出多項重點任務,部署破解制約居民消費的突出體制機制障礙。這啟示人們,在積極培育和聚焦消費新熱點之時,還應多方攜手、多措並舉,更好滿足消費者需求、保護消費者權益,讓他們真正能消費、願消費、敢消費。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推進產業邁向中高端,離不開品質過硬、更加智能的優質商品,也要匹配高質量的服務與體驗。讓消費者充分實現自由選擇、自主消費,著力提升消費者的獲得感、幸福感,才能為經濟高質量發展不斷注入新動能。

《 人民日報 》( 2019年04月10日 05 版)

(責編:易瀟、楊虞波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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