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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法:中國電商的“成人禮”

王昕天
2019年01月14日07:30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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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商法的實施,標志著中國電子商務正式告別野蠻生長的“幼年期”並逐步走向成熟。在近20年時間裡,中國電商走出了一條從小到大、從弱到強的發展道路。一方面,規模不斷擴大。“十三五”期間,電子商務交易額以每年50%以上的速度遞增,2017年網絡零售總額達到7.18萬億元,電子商務已經成為中國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另一方面,質量不斷提升。中國已經涌現出一批具有全球影響力的電商企業和平台,騰訊、阿裡巴巴等相繼躋身全球市值最高的十大企業,滴滴、小米等也被評為全球“最具投資價值”的企業,電子商務已經成為我國科技創新的重要引擎。

  電商告別了“幼年”時期。雖然發展很快,但電商也存在一系列問題。比如假冒偽劣產品,刷單、刷好評、捆綁銷售、“大數據殺熟”等。因此,電商法的出台具有重要的積極意義,將促進中國電商告別野蠻生長、無序競爭的“幼年期”。

  電商法對相關經營者提供了規范的制度安排。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平台內經營者可以根據相應條文規范經營,平台與賣家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將以法律形式予以確認和規范,“店大欺客”、大數據殺熟等現象會得到一定的遏制。另一方面,電商法為監管部門依法行政提供了制度依據。監管部門將擺脫長期以來“無法可依”的狀態,依照法律規定與市場主體協同配合,進行科學、精准、有效的監督,減少尋租空間。中國電商的發展在電商法的助力下將步入規范發展的“成年期”。

  電商經營者有了明確的市場主體地位。自電商誕生以來,從業人員的性質就一直模糊不清。電商法出台賦予了電商經營者的合法市場主體地位,依法享受經營過程中的正當權利。一些存在的亂象如平台強制商家進行“二選一”、知識產權缺乏保護等,將因為商家市場主體地位的確立而得到法律保護。

  另一方面,電商法也明確了電商經營者的作為市場主體的應盡義務,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假冒偽劣”、“虛假交易”、線上線下不公平競爭等問題一直飽受詬病,隨著電商明確相關經營者的市場主體地位,平台經營者不僅對商家具有資質審核義務,還將對消費者具有安全保障義務,“假冒偽劣”、“虛假交易”等現象將隨著電商法的實施和嚴格落實而逐漸消失。

  電商法將成為良性發展的“助推器”。電商法是對電商持續、穩定和健康發展的有效保障,更是電商行業良性發展的“助推器”。

  首先,電商平台擁有天然的信息優勢地位,自然會利用這些優勢進行盈利性行為。在這些行為中,如“大數據殺熟”、“有償刪評價”、“強制二選一”等,往往有損競爭中性和市場公平性原則。電商法出台為促進電商平台規范化、高質量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依據。

  其次,在享受電子商務便利的同時,消費者在線消費權益一直難以保障。電商法強調保障消費者權益、個人信息保護,這將進一步規范電子商務市場,為人們提供高質量的在線消費環境。

  再次,除了促進線上經營規范化之外,電商法還強調線上線下市場的平等地位。未來企業必須採用差異化、商業模式創新等方式,而不是單純地依托低成本獲得競爭優勢。

  最后,電商法出台將規范相關部門的監督執法行為,明確其監管重點和范圍,這將壓縮電商監管的尋租空間,為電子商務的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時,電商法明確指出要“建立符合電子商務特點的協同管理體系”,以解決目前電商監督碎片化、各部門監管范圍重疊以及監管空白的問題,整合商務系統、市場監督系統、稅務系統等相關部門監管力量,形成合力。

  經過近20年的發展,中國電商已經完成蛻變。從行業發展的角度看,電商法的出台和實施恰逢其時,為電子商務新一輪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基本原則和法律基礎,是中國電子商務發展的“成人禮”。

  (作者為寧波大學商學院講師)

(責編:畢磊、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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