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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共享單車押金存管 完善監督機制

潘鐸印
2018年12月25日08:23 |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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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規范共享單車押金存管

  最近一年多,先后有酷騎單車、小藍車、小鳴單車等共享單車企業被曝光存在押金無法退還問題。隨著此次ofo小黃車退還押金事件愈演愈烈,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表示,交通運輸部正督促ofo小黃車公司暢通退押渠道、優化退押流程,加快線上退押進度,切實保障用戶合法權益。

  你提供車,我押點錢,繳納押金無可厚非。但是,從金融角度看,一輛車對應更多押金,意味著杠杆率升高,風險會加大,尤其是在營利模式不明朗的情形下,押金的誘惑就更大了。由此,去年8月份,交通運輸部聯合10部委出台了《關於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要求收取押金的企業在注冊當地建立賬戶,進行專款專用,完善退款制度和流程,同時接受交通和金融等部門的監管。各城市也出台了本地關於共享單車發展的指導意見。例如,《北京市鼓勵規范發展共享自行車的指導意見(試行)》明確,收取押金的企業須在本市開立資金專用賬戶,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及企業開戶的商業銀行按照職責加強專用賬戶資金監管。

  中國消費者協會近日公布的2018年電商等行業消費安全數據報告指出,隨著共享經濟部分企業頻繁曝出挪用押金、企業倒閉、退款難等問題,共享經濟的投訴量在2018年呈現上升趨勢。在共享單車投訴中,問題最多的是“退押金難”問題,佔比達71.8%。截至目前,雖然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明確押金由銀行監管,但由於沒有說明應該由哪個部門監督企業設立專用賬戶,也難以確認所有押金是否流向了該賬戶,相關監管責任顯然出現了“缺位”。

  創新企業可以給社會發展帶來活力,對此確實應該支持。但是,這種支持絕不能忽視消費者的權益。對於上千萬人共享單車押金面臨受損問題,不能止步於隔空喊話。除了要妥善解決目前的問題,今后更應進一步明確監管主體,將任務落實到具體部門,並完善監督機制,設置相應的懲罰制度,保証用戶的押金能夠真正實現與企業自有資金相隔離,讓用戶能夠按規定及時取回自己的押金。

  2019年1月1日將正式施行的《電子商務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按照約定向消費者收取押金的,應當明示押金退還的方式、程序﹔消費者申請退還押金,符合押金退還條件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退還﹔違反規定者將面臨最低5萬元最高50萬元的罰款。有關方面不妨學學《電子商務法》,盡快完善立法,規范共享單車押金存管,避免下一個企業也出現退不出押金的類似問題。

(責編:趙超、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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